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夫妻离婚时如何分割房产夫妻房产分割情况相当复杂

夫妻离婚时如何分割房产夫妻房产分割情况相当复杂。按照房产的性质,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一)夫妻双方婚后出资获得的房产。对于这种房产,无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应该按照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进行分割。即按市场价计算房屋价值,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给未得房一方房屋价值的一半,得房方单独偿还剩余的本金及利息。(二)夫妻一方婚前获得的房产证。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该房屋属于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三)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房,取得了房产证,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房产。对于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离婚时,对于这部分按共同财产分割。(四)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但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产。按财产来源细分为婚前婚后两部分进行分割。(五)父母参与出资购买的房屋,子女离婚后,房屋如何分割?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父母在双方结婚前的出资,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父母在双方结婚后的出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二、夫妻房产离婚怎么分离婚房产过户手续分以下两种情况:(一)夫妻离婚涉及房屋转移的,一般由双方共同申请登记。(二)对于离婚房产过户中,需要办理析产登记。通过阅读上文,相信您应该已经知道,离婚房产的过户办理,只要离婚的双方就财产达成协议到民政部门办理就可以了,但一定要及时办理房产过户手续。至于夫妻房产离婚怎么分,就要结合实际房产的情况,因为此时的房产虽然是夫妻共同在居住使用,但很有可能并不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那么在离婚的情况下就不能要求分割。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遇到非法集资受害人如何处理
      有些人总想着天上掉馅饼的好事,所以很容易就被非法集资所蒙骗。相信您顺便都听说过非法集资这样的事情,或许很多人也已经遭受过非法集资了,我们一定......


·北京域名备案周期是多长?
      北京域名备案周期是多长?国家机关受理的域名备案请求是比较多的,这是由于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规范规定,在创建网络后,需要办理元备案工作,且......


·劳动仲裁与一般经济仲裁的不同点是什么
      劳动仲裁与一般经济仲裁的不同点是什么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根据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的规定向相应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仲裁和劳动仲裁不同......


·民法典手机录像遗嘱的有效条件是什么?
      民法典手机录像遗嘱的有效条件是什么?手机录像遗嘱的有效条件是:1、必须由遗嘱人亲自制作,并亲自叙述遗嘱的全部内容;2、必须请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


·法律规定抢劫案可以判缓刑吗
      抢劫案可以判缓刑吗缓刑,是有条件的不执行原来判决的刑罚。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适用缓刑必须符合以下两个条件:第一是适用缓刑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


·城市房地产抵押登记管理办法
      城市房地产抵押登记管理办法很多债务中都是有抵押的,而常见的抵押就是用房地产进行抵押,也就是用城市房地产做抵押。对此,我国制定了相应的规定,......


·行政处罚权的主体是怎么规定的
      如果您平时在生活当中忽然被当地某个企业告知,因为做出了一些违反国家法律规定的行为所以要被罚款,肯定也会觉得非常别扭并且不正常吧。因为成年人都......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的辩护词怎么写?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的辩护词怎么写?故意毁坏财物罪辩护词应该围绕着犯罪的罪名来展开辩论,向法院陈述,不存在该种犯罪行为或者是该种犯罪行为应当从轻......


·离婚分不到财产能起诉吗?
      一、离婚分不到财产能起诉吗  离婚分不到财产的一般也能起诉,起诉是当事人的权利。如果是协议离婚的话,当事人自愿不分财产的,法院会支持的你......


·承租方提前终止租房合同的条件是什么?
      承租方提前终止租房合同的条件是什么?1、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


·在我国海事海商纠纷是专属管辖吗
      在我国海事海商纠纷是专属管辖吗我国的海事法院就是专门用来解决海上海事纠纷的,正是因为如此,所以才导致生活当中我国有些公民,因为海上运输发生纠......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