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杞县非法集资有多少钱可以立案

在我国非法集资是一类严重影响我国的社会治安和社会金融秩序的一类案件,我国的相关部门在进行办理时,一旦达到10万元的标准时,我国的公安机关就会立案处理。下面我们就杞县非法集资有多少钱可以立案,这类问题为您进行解答。
  
  
  一、非法集资多少钱可以立案?
  
  
  1、个人集资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这主要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个人集资诈骗数额累计达到10万元以上的。所谓“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是指犯罪行为人在主观上具有将非法募集的资金据为己有的目的。所谓“诈骗方法”,是指行为人采取虚构集资用途,以虚假的证明文件和高回报率为诱饵,骗取集资款等手段。
  
  
  2、单位集资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其行为属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
  
  
  (1)携带集资款逃跑的;
  
  
  (2)挥霍集资款,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
  
  
  (3)使用集资款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4)具有其他欺诈行为,拒不返还集资款,或者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对于实施上述非法集资的行为之一,数额达到10万元以上的,公安机关就应当立案侦查。
  
  
  二、法条链接:
  
  
  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一百七十九条 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二百二十二条 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杞县非法集资有多少钱可以立案,这类以欺诈和诱骗行为的案件,在我国的法律规定中有着较为严格的规定。规定这类人一旦将钱财占为己有的,就构成了这类犯罪,我国的相关部门对这类犯罪根据相应的案情,进行相应的处罚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合同解除的条件?
      合同解除的条件有哪些,解除方法有哪些一、合同解除的条件有哪些,解除方法有哪些(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


·汽车的车全险包括划痕险吗
      汽车的车全险包括划痕险吗全险是包含划痕险的汽车全保(亦称全险),普通老百姓理解好像是保险买全了,什么损失保险公司都可以赔的。一般来说您认可的汽......


·交通肇事后如果有自首情节的话,那么根据《刑法》的规定
      交通肇事后如果有自首情节的话,那么根据《刑法》的规定,在最后量刑的时候法院会适当的考虑,然后从轻或减轻处罚。由此可见,在交通肇事中认定自首是......


·医疗过错的认定过程
      医疗过错的认定过程医疗过错司法鉴定程序发生医疗纠纷(医疗事故)时,当患方选择以医疗侵权为案由立案时,医方的诊疗行为是否有过错,医患双方往往各......


·一、交通事故期间能离婚吗?
      一、交通事故期间能离婚吗?交通事故期间能离婚,离婚可以协议离婚,协议不成的话,只能诉讼离婚,一方可以感情不和,起诉到被告所在地的法院请求解除婚......


·公司法人担任财务负责人可以吗?
      公司法人担任财务负责人可以吗?1、对于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法人是不可以担任财务负责人的。《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第十六条,国家机关、......


·贩卖毒品只有言词证据能定罪吗?
      我国《刑事诉讼法》对定罪的标准要求是排除合理怀疑,对证据的要求是确实、充分,互相印证,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同理,对贩卖毒品罪的定罪要求同样如此......


·法定节日加班工资交税吗
      法定节日加班工资交税吗加班费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加班费计入员工工资总额,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1989年9月30日国务......


·网贷无能力还款怎么办,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
      网贷无能力还款怎么办,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一、网贷无能力还款怎么办?对于网贷,如果借款人确实没有偿还的能力,一般法院都会判处借款人,按照分......


·故意伤害罪量刑起点
      故意伤害犯罪在生活中出现的比较多,而此时需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量刑标准进行处罚。不过您是否知道故意伤害罪量刑起点是怎样规定的呢?具体减轻处罚的......


·盗窃罪犯罪既遂与未遂区别是什么?
      一、盗窃罪犯罪既遂与未遂区别是什么?两者的区别主要在于犯罪事实的认定、以及司法判决的结果上,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首先,......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