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如何预防高空坠落和高空落物?
学校作为教书育人的地方,要对学生的人身安全负责。现在学校高楼建的比较多,阳台上坠落物品可能导致路人受伤。高空坠物的危害很大,学校应该做好这方面的防范工作。那么,学校如何预防高空坠落和高空落物?学校应该从加大宣传、排查高空坠物隐患等方面入手,下面我们就给您讲一讲。
一、学校如何预防高空坠落和高空落物?
1、是开展了防高空坠物安全教育活动。教育师生要牢固树立防高空坠物的安全意识,牢记头顶之上的“倒悬之剑”,养成不向窗外抛物的良好习惯,行走时注意留意周边环境是否安全。
2、组织学校相关人员对高空坠物隐患进行大排查。对教学楼、科教楼等建筑楼顶附着物、外墙瓷砖、空调外机、门窗玻璃等容易引起高空坠物的物品、校园内大树及校园周边环境进行安全排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避免高空坠物伤害事件的发生,确保师生及过往群众出入安全。
二、高空坠物的侵权责任是怎样的?
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之规定,因无法确定具体侵权人,全体住户均存在加害可能性,应承担补偿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二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因其他责任人的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其他责任人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通过上面这篇短文,我们告诉了您学校如何预防高空坠落和高空落物,作为重要单位,学校在平时工作中要加大安全宣传力度,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宣传高空坠物的危害及后果。对有安全隐患的地方、比如宿舍烟台、空调外机、广告牌等加固维修。当遇到恶劣天气的时候,提前做好工作。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签订劳动合同的意义是什么?
签订劳动合同的意义是什么?可以明确工厂与工人各自的权利、义务,在发生纠纷时可以找到比较方便的解决途径,而且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受法律的保护,特......
·在工伤认定中哪些不属于工伤
在工伤认定中哪些不属于工伤一、在工伤认定中哪些不属于工伤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以下情形不属于工伤:(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2......
·无证砍伐自家树怎么罚?
无证砍伐自家树怎么罚?一、无证砍伐自家树怎么罚?要砍伐树木,必须向林业行政机关申请《采伐许可证》,按照《许可证》界定的数量、地点、时限进行......
·最高国家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最高国家赔偿标准是什么?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厅2019年5月15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时,执......
·商品房预售条件是什么?
商品房预售条件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房产继承收费标准是多少钱?
房产继承收费标准是多少钱?一、房产继承收费标准是多少钱?1、继承权公证费用;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最低不......
·房屋赠与合同范本是什么?
房屋赠与合同范本是什么?在法制社会中处理很多事情需要签定合同协议,主要原因是如今是法治社会在维护权利的时候需要有凭有据,很多时候空口无凭是......
·移送管辖答辩期和举证期规定是什么?
移送管辖答辩期和举证期规定是什么?移送管辖答辩期和举证期规定是30天的时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第三条规定:当......
·有入室盗窃罪案底对今后的人生有什么样的影响?
案底是指具有犯罪行为的人,在办案机关对其进行惩罚后留下的痕迹。这样一是为了更好地治理社会,二是跟人们一个警醒提示人们要老老实实本本分分做人。......
·员工签订私了协议后,还能主张工伤赔偿吗?
劳动者遭受工伤与用人单位达成私了协议后,又要求工伤赔偿的,协议效力如何认定,这需要区分情况。一方面,如果协议是劳动者已认定工伤和评定伤残等......
·合同订立的当事人具有什么能力?
合同订立的当事人具有什么能力?合同订立的当事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主体以自己的行为设定民事权利或者义务的能力。合同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