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出租车出车祸误工费赔偿标准是什么?

出租车出车祸误工费赔偿标准是什么?对于出租车误工费目前并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甚至说这个出租车要误工费是不合理的,一般协商一下就行,600可能不合理,即便到了法院,也是酌情考虑的。“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后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根据这一规定,误工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其计算公式可以表述为:误工费赔偿金额 = 误工收入(天/月/年)× 误工时间其中,①关于“误工收入”的确定。因受害人工作情况的不同,收入的确定,又分成2种情况:一种是在有固定收入的情况下,如何确定因误工而减少的收入;另一种是在无固定收入的情况下,如何确定其收入以及因误工而减少的收入。②关于“误工时间”的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收入。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二、误工费保险公司赔吗你说的医院的费用应该指的是人伤费用,人伤费用分医疗费用和死亡伤残费用两种,医疗费用包括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整容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续医费和营养费,死亡伤残费用包括交通费、住宿费、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残疾补偿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康复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你所说的误工费属于死亡伤残费用中一种,不知是你的,还是对方的,如果是对方的,你也有责,可以在你的交强险中赔付,赔不完可以用商三险,当然无责也可以赔,只是少,但无责时就不能用商三险了。如果是你的误工费,首先要让对方的交强险赔,不管对方是否有责,如果是单方事故,没有三者,你的误工费可以在车上人员责任险中赔付。三、误工费赔偿需要什么证明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1、非持续性的误工这种误工的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2、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这种误工的时间从受到伤害耽搁工作之日计算至定残之日的前一天。3、受害人因伤害死亡的从侵权行为开始计算,至受害人死亡之时止(或有的因受害人死亡不计算误工费,因死亡赔偿金已补偿预期收入)。想要进行误工费赔偿的话,就应该要递交一定的申请证明,最主要的也就是误工费的鉴定证明,并且通过一定的相关部门机构以后,就可以领取误工费,但是因为出租车司机没有相关的公司,也就意味着他的赔偿标准可能会受限。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点难点?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点难点有哪些(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需要破解的重点难点问题。1.解决好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问题。2.解决好发展不平衡不协调......


·三种项目成本估算方法的比较
      1.经验估算法进行估计的人应有专门知识和丰富的经验,据此提出一个近似的数字。这种方法是一种最原始的方法,还称不上估算,只是一种近似的猜测。它......


·在现在这个社会
      在现在这个社会,离婚是一种普遍现象,也就是您所说的见怪不怪了,很早之前就有人做过统计,那么离婚对于现在人所牵扯到的最主要的问题就是关于经济方......


·终止合同协议书范文
      终止合同协议书范文终止合同和解除合同是两种不一样的类型,是有一定的区别的,在格式上和内容上都有一定的区别。那么,终止合同协议书范文是什么样的......


·老房子没有土地使用证怎么办呢?
      老房子没有土地使用证怎么办呢?一、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的法律依据1、我国《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


·不赡养老人会被判刑坐牢吗
      一、不赡养老人会被判刑坐牢吗《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


·如何防范企业股权转让的风险
      如何防范企业股权转让的风险在商业社会,股权转让是一个极其频繁的事件。但是,作为一个商业活动股权转让必然伴随着风险。不论是签订转让协议还是履行......


·闯红灯罚款多少,哪些情况不会被处罚?
      闯红灯罚款多少,哪些情况不会被处罚?一、闯红灯罚款多少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红灯亮时是禁止车辆通行......


·婚前存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前存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所谓婚前财产指的是结婚前夫妻双方的个人私有财产,个人私有财产不随婚姻的黏合而有夫妻共享,仍然属于个人,如果离婚情......


·私募基金有法律保障吗?在线咨询 > 一、私募资金是什么?
      私募基金有法律保障吗?一、私募资金是什么私人股权投资,是一个很宽泛的概念,用来指称对任何一种不能在股票市场自由交易的股权资产的投资。被动的......


·根据法律规定拘留所多久放人?
      根据法律规定拘留所多久放人?一般在14天之内就会放人,宣判缓刑后,非在押犯应立即释放,如果是在押犯,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先行作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