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销售假药罪证据标准有哪些?

一、销售假药罪证据标准有哪些?
  
  (一)、 证人证言
  
  1.生产、销售假药单位所雇佣的人的证言。包括:
  
  (1)生产、销售假药的时间、地点、数量、外观包装、销售价格等。
  
  (2)假药的生产流程,销售方式,持续时间。
  
  (3)假药原料的来源、特征、数量、价格,假药的种类、适用对象及销售去向。
  
  (4)生产、销售假药非法所得资金及账务情况。
  
  (5)共同犯罪的,犯意的提起、策划、联络、分工、实施、分赃等情况。
  
  (6)单位涉嫌犯罪的情况
  
  2.其他知情人的证言。包括:
  
  (1)所知生产、销售假药的情况。
  
  (2)犯罪嫌疑人购买假药原料的途径、数量、价格等。
  
  (3)购买人因使用假药而受到的伤亡情况。
  
  (二)、物证
  
  1.生产、销售假药的现场、生产设备、生产工具及照片。
  
  2.假药的原料、包装,成品的实物和照片。
  
  (三)、书证
  
  1.生产、销售假药的发票、帐簿、记帐凭证、存折及资金进出记录等。
  
  2.关联账户资金进出记录。
  
  3.与案件有关的《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生产、销售合同、产品出入账单,假药的宣传单、说明书及广告等。
  
  4.有关部门出具的处罚决定及封存假药的证明材料,相关部门出具的经营资格证明、会议记录等。
  
  5.假冒药品质量认证书及其标志。
  
  6.造成人身损害的病历、医疗费票据等。
  
  7、单位犯罪的,形成单位决定(意志)的会议记录、决策人员批示或授权等材料。
  
  二、处罚
  
  我国《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三条规定,将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款修改为:“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刑法》第150条的规定,单位犯生产、销售假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个人犯生产、销售假药罪的法定刑处罚。
  
  在近几年中,随着我国法律的不断普及,公民和企业的法律意识也在不断的提高,如果有不法分子利用非法的手段进行牟利,不仅会危害到其他公民的生命安全,同时也会影响到整个社会的治安和秩序,当您的权益收到伤害时,一定要第一时间向公安部门进行报案,减少损失。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怎样认定善意第三人
      第三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这里的善意,是指取得标的物的第三人不知道或者不应当知道占有人为非法转让。这里不仅不要求第三人有出让人有......


·江西犯扒窃要判多少年?
      江西犯扒窃要判多少年?一、江西犯扒窃要判多少年(一)盗窃价值1500元为“数额较大”(特殊情形(1-8)为50%),两年内三次盗窃的,入户盗窃的,携带凶......


·行政不作为多久可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不作为多久可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


·一、缓刑监护人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一、缓刑监护人条件是怎么规定的?根据我国《刑法》第72条、第74条的规定,适用一般缓刑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


·可以扣分的。驾照在实习期内可以扣分。但提醒下
      可以扣分的。驾照在实习期内可以扣分。但提醒下,在实习期内记分满12分,驾照将被取消;B证及以上准驾车型驾照在实习期内记分满6分,实习期将被延长一......


·一、租赁期间出租人要卖厂房解除权在谁?
      一、租赁期间出租人要卖厂房解除权在谁?租赁期间出租人要卖厂房租赁双方都没有解除权,因为《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


·仙游县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定义是什么?
      仙游县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定义是什么?土地使用权出让是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一定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有期限地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


·湖北工伤认定管辖地如何确定?
      在湖北打工的农民工,在工地上受伤的话,应当向包工头提出工伤认定的要求。包工头不给办理的话,农民工自己也可以向有关机构提出申请。而很多农民工都......


·传播淫秽物品罪数量的规定是什么?
      传播淫秽物品罪数量的规定是什么?一、传播淫秽物品罪数量的规定是什么传播淫秽物品罪数量的规定是向他人传播三百至六百人次以上的(一)传播淫秽......


·重婚罪的犯罪类型有哪些
      一、重婚罪的犯罪类型有哪些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


·一、男方要求离婚要给女方赔偿金么?
      一、男方要求离婚要给女方赔偿金么?男方先提出离婚没有法定过错是不需要赔偿的。离婚属于夫妻双方的权利与自由,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婚前财......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