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存在软件著作权重复登记吗?

同一个作品的版权可以重复登记,但后登记权利无效,因为一项著作权只有一项权利,除非两个不同的权利人都可以提供对该作品的独创性和无关联性。著作权登记并不经过实质审查,所以对于同一作品可能会被同时授予证书的情况,但并不能因为这种情况,则不进行著作权的登记。登记软件著作权个人登记,是指自然人对自己独立开发完成的非职务软件作品,通过向登记机关进行登记备案的方式进行权益记录/保护的行为。软件著作权企业登记,是指具备/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对自己独立开发完成的软件作品或职务软件作品,通过向登记机关进行登记备案的方式进行权益记录/保护的行为。著作权属1、通过登记机构的定期公告,可以向社会宣传自己的产品。2、在进行软件版权贸易时,认证将使您的软件作品价值倍增。3、 在发生软件著作权争议时,如果不经登记,著作权人很难举证说明作品完成的时间以及所有人。4、合法在我国境内经营或者销售该软件产品,并可以出版发行5、 在进行软件产品登记的时候可以作为自主知识产权的证明材料6、 在进行软件企业认定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时可以作为自主开发或拥有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的证明材料申请表格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要填写的内容包括:A, 软件全称、简称、版本号、开发完成日期、软件开发情况(独立开发、合作开发、委托开发、下达任务开发);B, 原始取得权利情况、继受取得权利情况C, 权利范围、软件用途D, 技术特点(软件名称、用途、技术特点、开发的软硬件环境、编程语言及编程语言版本号、程序量、零售价格)E,软件著作权拥有状态、申请者详细情况、软件鉴别材料交存方式、申请者签章。需要我们注意的是,软件著作权并不是登记成功之后开发者才拥有的,而是自开发者开发成功之日就已经存在。之所以建议我们进行软件登记,因为登记不但对于自己的开发产品起到很好的宣传作用,也起到重要的保护作用,可在出现版权纠纷是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高价卖口罩面临什么处罚
      会受到罚款,责令停业整顿或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法律依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六条经营者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有下列推动商品......


·辩护律师由谁委托是固定的么
      一、辩护律师由谁委托是固定的么不是的,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其监护人、近亲属可以代为委托辩护人。另外,法律......


·刑事诉讼法的证据种类有哪些
      刑事诉讼法的证据种类有哪些刑事诉讼法的证据种类有哪些《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规定: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一)物......


·一、子女放弃房屋继承权是否可以?
      一、子女放弃房屋继承权是否可以?子女放弃房屋继承权是可以的,子女放弃房产继承权的公证只需要到户籍所在地的公证处去办理“放弃继承权书面声明”即可......


·什么情况下可以判定为专利侵权
      什么情况下可以判定为专利侵权一、什么情况下可以判定为专利侵权1、生产性侵权生产性侵权包括两个方面:(1)是生产、制造别人的专利产品;(2)......


·在工作的时候如果造成了人身损害,一般都会想到是工伤。其实只有
      在工作的时候如果造成了人身损害,一般都会想到是工伤。其实只有是公司的正式职员才能算作是工伤,所以在出现人身损害之后,是必要要进行劳动关系的认......


·商业秘密权包含什么内容
      商业秘密权包含什么内容一、商业秘密权包含什么内容1、占有权商业秘密的占有权,是指权利人对商业秘密实际上的控制与管理。权利人对商业秘密实......


·关于领导干部偷税漏税怎么处罚?
      关于领导干部偷税漏税怎么处罚?领导干部偷税漏税会受到的处罚与普通的民事主体实施此种行为的处罚是一样的,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


·贷款纠纷中担保人应承担什么责任
      贷款纠纷中担保人应承担什么责任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担保责任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责任担保。一般担保是指在对借款人通过诉讼仍不能承担债务时,担保......


·夫妻俩分居多久算自动离婚
      现实中,有不少夫妻是因为双方感情不和,从而两人才开始分居生活的,而在分居期间可谓是各过各的生活,彼此之间也不会履行夫妻义务。这样的情况久了之......


·农村宅基地可以自由流转吗?
      一、宅基地界定标准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建了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建了房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