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一、男方不生育离婚诉讼可以吗?

一、男方不生育离婚诉讼可以吗?
  
  如果女方坚持离婚,男方不同意的情况下,女方可以起诉离婚,没有生育能力可以认定为感情破裂,法院可以判决离婚。
  
  【起诉离婚的方式】
  
  1、写出离婚诉状:
  
  要求离婚的一方写出书面离婚诉状。诉状中表明被起诉人(被告)姓名、住址等基本信息。表明具体诉求:子女抚养问题、财产分割问题,等等。写清离婚理由。
  
  2、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状:
  
  起诉离婚属于民事诉讼案件,按照民事诉讼程序办理。《民诉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没有生育能力可以认定感情破裂】
  
  最高院关于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意见》规定,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这种情形可以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男方不能生育,女方是可以起诉离婚的,法院通常情况下会判决离婚。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根据《婚姻法》:
  
  1、你可以起诉离婚,去男方户口所在地法院。你坚持离婚,迟早会判离。
  
  2、起诉带身份证、户口、结婚证、起诉状等。
  
  3、彩礼属于赠与,不必返还。离婚时,婚前财产归个人;婚后财产平分。
  
  离婚涉及到非常多的东西,离婚有财产的分割,离婚还有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关于夫妻的财产分割就已经足够麻烦了。如果涉及到的财产比较多,可以建议咨询律师,或者是委托律师代为行使诉讼权利。
  
  如果女方坚持离婚,男方不同意的情况下,女方可以起诉离婚,没有生育能力可以认定为感情破裂,法院可以判决离婚。
  
  【起诉离婚的方式】
  
  1、写出离婚诉状:
  
  要求离婚的一方写出书面离婚诉状。诉状中表明被起诉人(被告)姓名、住址等基本信息。表明具体诉求:子女抚养问题、财产分割问题,等等。写清离婚理由。
  
  2、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状:
  
  起诉离婚属于民事诉讼案件,按照民事诉讼程序办理。《民诉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没有生育能力可以认定感情破裂】
  
  最高院关于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意见》规定,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这种情形可以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男方不能生育,女方是可以起诉离婚的,法院通常情况下会判决离婚。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根据《婚姻法》:
  
  1、你可以起诉离婚,去男方户口所在地法院。你坚持离婚,迟早会判离。
  
  2、起诉带身份证、户口、结婚证、起诉状等。
  
  3、彩礼属于赠与,不必返还。离婚时,婚前财产归个人;婚后财产平分。
  
  离婚涉及到非常多的东西,离婚有财产的分割,离婚还有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关于夫妻的财产分割就已经足够麻烦了。如果涉及到的财产比较多,可以建议咨询律师,或者是委托律师代为行使诉讼权利。复杂类的案件,自己没有专业知识对自己是很不利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创作者合作出书的版权归谁
      合作出版的书是只有两人及以上,一起出版的作品,他们的著作权是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的权利,但是创作的作品是可以分割使用的,针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


·经济仲裁结果不履行怎么办
      经济仲裁结果不履行怎么办?不履行仲裁结果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六十二条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


·商标权与著作权的不同有哪些
      商标权与著作权的不同有哪些(1)保护的对象和范围不同著作权的对象是作者所创的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是有形资产。其作品包括以下形式:文学作品;口述......


·提起工伤认定的主体有哪些
      在发生工伤事故后,应该申请工伤认定。那么申请工伤认定的主体有哪些?这也就是谁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的问题。在确定了申请工伤认定的主体后,对于工伤认定......


·交通肇事逃逸造成轻伤怎么处罚
      交通肇事逃逸造成轻伤怎么处罚交通肇事逃逸致人轻伤,一般来说情节并不严重,虽然存在逃逸的情况,但往往也是不认定构成犯罪,自然不需要追究其刑事责......


·离婚可以判姓氏更改吗?
      离婚可以判姓氏更改吗?父母一方做监护人的,需要改成监护人的姓,可以经双方同意,但是,不能改成继父或继母的姓。因为夫妻双方虽然离婚,但是,孩子和......


·为什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法院不支持残疾赔偿金?
      为什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法院不支持残疾赔偿金?最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于2013年1月1日起实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刑事诉讼法的解释也于2013年1月1日......


·一、试用期内是不是可以随时辞职?
      一、试用期内是不是可以随时辞职?不可以,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


·代位继承有怎样的法律特征
      代位继承有怎样的法律特征代位继承具有以下特征:(1)代位继承只能适用于法定继承代位继承只能适用于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遗赠不适用代位继承。(2)被代......


·确认劳动关系的判决依据有哪些?
      在实践中,会有一些单位由于不愿承担员工的工伤赔偿等费用而否认双方之间存在的劳动关系,这对于员工来说显然是不公平的。在此类纠纷的审理过程中,法......


·土地使用证已去世怎么办
      土地使用证已去世怎么办土地使用证是居民拥有国有或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按常理说,只能有一人持有。但凡事都有意外,若土地使用证已去世,那么......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