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著作权侵权赔偿数额怎么计算

著作权侵权赔偿数额的计算根据《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二、著作权侵权损害赔偿的范围著作权侵权损害赔偿的范围,按照全部赔偿原则,即指因侵权造成著作权权利人全部实际损失的范围。凡侵权损失,不外乎是指侵权行为造成权利人现有财产的减少或丧失,以及可得利益的减少或丧失。通常又分为侵权损害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除了著作权造成的财产损失外,著作权的损害赔偿还包括著作权人身精神权益的精神损害赔偿。1、直接损失,即指:(1)对侵权直接造成的著作权使用费等收益减少或丧失的损失;(2)因调查、制止和消除不法侵权行为而支出的合理费用;(3)因侵犯著作权人身精神权益而造成的财产损失。2、间接损失,即指权利人受到侵害的著作权在一定范围内的未来财产利益的损失,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中规定的其他重大损失的范围。著作权的间接损失是由于造成了权利人不能正常利用该著作权进行经营活动而遭受的。3、精神损害,著作权人身精神权益的赔偿主要指著作权的精神损害的赔偿。在侵权人侵犯著作权人人身权或者表演者人身权情节严重情形下,判令侵权人向著作权人或表演者支付一定数额的精神损害抚慰金。著作权侵权损害的赔偿范围主要有三个方面,包括了因为侵权行为造成的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同时给著作权人造成了精神方面损害的,往往也要做出精神损害赔偿。但一般在精神损害的赔偿计算起来往往比较复杂,需要考虑到实际的侵权行为、受害人遭受的损失等等情况计算。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哺乳期合同到期不续签怎样赔偿
      哺乳期合同到期不续签怎样赔偿女职工在哺乳期间,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必须支付给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


·派遣员工的工伤应该有谁承担责任
      派遣员工的工伤应该有谁承担责任?派遣员工的工伤一般是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


·信用卡诈骗5万判多久?
      如果信用卡不慎丢失,被不法分子捡到后有可能导致诈骗案件的发生。在经济类诈骗中,信用卡诈骗也是一类比较常见的犯罪活动。检察院发起公诉后,法院会......


·民事诉讼自认条款是怎么规定的
      在民事诉讼活动当中,如果说其中一方对于另一方提出来的相关诉讼请求既不提供与之相反的证据又不进行辩驳,实际上这种阶段在法庭上就是属于自认了,所......


·官司打赢了如何执行
      官司打赢了如何执行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的稳定,我们遇到的各种各样的官司问题也随即而出。好不容易找到一些好的的途径,比如说通过网站打赢......


·怎么对绑架罪判决量刑?
      怎么对绑架罪判决量刑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犯本罪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


·究竟司法鉴定必须听证吗
      很多人在处理案件纠纷时会遇到需要司法鉴定的情况,司法鉴定有利于更好的处理相关案件,帮助您抓住案件的重点,做到有的放矢。我们需要找到有资格鉴定......


·养老保险退保能退多少钱?
      养老保险退保能退多少钱如果在犹豫期内退保,那么就可以拿回已经缴纳的保费,不会有任何损失。因为任何保险都能退保,但是如果过了犹豫期退保,投保人......


·犯罪集团的从犯认定依据
      犯罪集团的从犯认定依据?一、犯罪集团的从犯认定依据1、在事前共谋的共同犯罪中,首先提出犯意者通常为主犯,随声附和、表示赞同者通常为从犯。但......


·公司变更债权债务的处理有什么特别要注意的吗
      公司变更债权债务的处理有什么特别要注意的吗公司变更时债权债务如何处理?一、公司形式上的变更公司形式上的变更包括有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


·债务承担与第三人自愿履行
      第三人自愿履行行为,系指既无法律规定也无合同约定,第三人自愿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一种事实行为。对于第三人自愿履行行为的性质,学术界存在着不同观......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