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关于生产假药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生产、销售假药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生产、销售假药,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的规定,只要具有主观故意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即构成本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对制售假药有什么量刑规定?
第一百四十一条 【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认定生产、销售假药罪的标准是什么
1、认定生产、销售假药罪,重点在于确认犯罪对象是否为假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认定假药的标准是:
(1)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的;
(2)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假药论处:
(1)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
(2)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
(3)变质的;
(4)被污染的;
(5)使用依照本法必须取得批准文号而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药生产的;
(6)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
2、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实施生产、销售假药犯罪,而为其提供贷款、资金、账号、发票、证明、许可证件,或者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运输、仓储、保管、邮寄等便利条件,或者提供制假生产技术的,以生产、销售假药罪的共犯论处 。
3、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同时构成侵犯知识产权、非法经营等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4、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又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查处,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综合上面所说的,生产假药是严重的危害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因此,国家对于药品这一块监督的特别严格,只要是不符合国家规定的一律是以假药定罪,而且如果致人死亡的话,还会被判刑并处罚罚金,所以,在生产药品的时候一定要按照国家的规定来操作,这样才能避免刑法。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子女继承父母房产协议书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子女继承父母房产协议书的基本内容有哪些?1、各继承人和有关人员(如未成年继承人的监护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住址和职业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
·申请人如何让商标局撤销行政复议?
申请人如何让商标局撤销行政复议?假设某人去商标局注册商标,但是商标局却作出不予审核通过的决定,他不服该决定,就可以针对这个决定提起行政复议。......
·海上货物留置权是什么,怎么成立的?
海上货物留置权是什么,怎么成立的?一、什么是海上贸易留置权?海上货物留置权基于民法意义上的留置权,是在海上运输中发生的以货物为标的的留置权,......
·道路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数额是多少
交通事故中的损害赔偿项目包括了精神方面的赔偿,也就是精神损害赔偿,而实践中确定道路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数额却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需要参考相应......
·移送检察院 补充侦查的时间是多久
移送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时间是多久?补充侦查的时间最长不超过1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
·一般情况下工伤认定费用谁承担
在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时候,除了要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外,同时还需要当事人支付一定的费用。但这个费用并不都是由提出工伤认定的一方承担,那一般情况下......
·刑事拘留期间移送审查起诉可以吗?
刑事拘留期间移送审查起诉可以吗?刑事拘留后,不能直接移送起诉。刑事拘留期间侦查终结,将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然后检察院向法院提起诉讼。《中华......
·2023结婚登记都需要带什么材料
结婚登记都需要带什么材料办理结婚登记,需要提供的材料有:(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
·行政拘留期限如何计算的?
行政拘留期限如何计算的?(一)行政拘留的起始时间。执行拘留的时间应当自被决定行政拘留的人入拘留所的时间开始计算,行政拘留的期限是以日为单位计算......
·盐城征地补偿最新标准
盐城征地补偿最新标准征地补偿费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项构成。此次调整后我市土地补偿费市区和亭湖每亩为18000元,其他县(市、区)每亩为1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