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行政赔偿的构成要件包括哪些?

一、行政赔偿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主体要件。
  
  实施行政侵犯行为的人,必须是在行使行政职权的过程中,侵犯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行政机关及行政执法人员。具体包括:
  
  (1)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及其行政执法人员;
  
  (2)受行政机关委托执行行政职务的管理机构及其人员;
  
  (3)自愿协助行政事务的人员。
  
  2、行为要件。
  
  行政侵权行为是行政赔偿责任最根本的前提要件。行政侵权行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1)必须是执行行政职务的行为。既包括行政主体本身直接做出的职务行为,也包括行政工作人员或者受委托组织所做出的履行职务的行为。
  
  (2)必须是在法定的职责范围内行使职权,违法侵犯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行为。
  
  3、损害事实。
  
  损害的发生是行政赔偿责任产生的基础条件。损害包括人身损害与财产损害。
  
  (1)必须是已经发生的、确实存在的损害。对于某种将来可能发生也可能未发生的不确定状态的损害,不能请求行政赔偿。
  
  (2)损害必须是直接损害,不包括间接损害。
  
  二、行政赔偿的范围是什么?
  
  行政赔偿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的损害。其赔偿范围是:
  
  1、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措施的;
  
  2、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3、殴打或者以其他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的;
  
  4、违法使用武器、警具造成公民身体伤害的;
  
  5、违法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的;
  
  6、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7、违法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
  
  8、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侵犯财产权造成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国家赔偿法》第三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二)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三)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四)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五)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第四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二)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三)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
  
  (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由此可见,行政赔偿是针对行政机关违法侵害的赔偿,从构成要件看,赔偿主体要是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为上面是行政机关履行职务的时候侵害公民合法权益。并且,损害事实和行为有因果联系。公民可以向当地法院提出赔偿请求,主张赔偿的有效时效是两年。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新刑法毒品规定有哪些
      毒品的买卖交易以及私自携带等行为都是会受到惩罚的,我们在进行量刑的时候,也是十分严格的。那么,关于新刑法毒品规定的法律条款有哪些呢?我们是如何......


·车祸人伤保险如何赔偿?
      车祸人伤保险如何赔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16条的规定,包括......


·什么是行政立法行为?行政立法是一种什么样的行为? 一、行政
      什么是行政立法行为?行政立法是一种什么样的行为?一、行政立法的概念行政立法是指立法机关通过法定形式将某些立法权授予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得依据......


·在我国醉驾交警有权利扣车吗?
      在我国醉驾交警有权利扣车吗?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因无其他机动车驾驶人代替驾驶、违法行为尚未消除、需要调查或者证据保全等原因不能立即放行的,可以......


·企业破产清算期间起诉的主体是谁?
      企业破产清算期间起诉的主体是谁?一、企业破产清算期间起诉的主体是谁?公司清算是终结解散公司的法律关系,消灭公司法人资格的行为。清算产生于公司......


·刑事责任年龄定义是什么
      在刑法中,刑事责任年龄的重要性在于它判断某一行为人应不应当承担刑事责任、承担多大的刑事责任。那么,什么是刑事责任年龄,刑事责任年龄定义又是怎......


·集资诈骗辩护词中有哪些要件?
      我们您都知道,集资诈骗是一件不正当的行为。集资诈骗指的是以非法占有为主要行为,扰乱金融市场的稳定,甚至给国家以及人民造成了利益上的危害。根据......


·土地使用证的期限多长时间有效?
      土地使用证的期限多长时间有效?近年来,随着人们的法律意识的也越来越高。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公园、商品楼房,工厂等等这些土地,我们都有其使用权,......


·如何理解行政处罚可以折抵刑罚的情形?
      众所周知,行政处罚主要是针对违法,但未构成犯罪的行为进行的惩罚,用以警告和教育违法人员避免再犯。我国法律规定部分情况行政处罚与刑罚可以相抵。......


·网站建设合同工期是如何规定的?
      网站建设合同工期是如何规定的?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不少有能力的人都致力于开发网站。若网站建立不符合规定,将会给不法分子带来实施犯罪行为的机会......


·征地拆迁过程中由谁组织听证?
      征地拆迁过程中由谁组织听证?一、征地拆迁过程中由谁组织听证?依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的要求,征地拆迁过程中进行听证的,应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