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一、长沙社保补缴可以买房吗?

一、长沙社保补缴可以买房吗?为落实长沙楼市调控“923”新政,今日,长沙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发布通知规定:非该市户籍家庭在长沙购首套房,个税或社保需连续缴满24个月。此外,9月23日之前不动产业务预约成功的,按“520”限购政策执行,之后的严格按“923”政策执行。该通知指出,在长沙市无房的非该市户籍家庭,其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缴纳时间从2015年9月1日开始计算,连续缴纳满24个月,方可取得购房资格;一次性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不予认可;因工作变动尚有1至2个月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欠缴的,可补缴。该通知同时规定,在长沙市购买的二手住房,需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包括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预告登记证明)满3年方可上市交易;属于房产办证处遗项目的,可以契税缴纳时间为准二、社保补缴需要了解以下常识:社保中断是可以自己补缴的,如果自己缴纳五险一金的话,断缴期间失业、生育、工伤是不存在的,因为这三项都是由单位来承担的。个人需要补缴的是医疗险与养老险,因为医疗保险与养老保险缴存基数的调整所以要尽快补缴,可以根据经济条件缴纳养老险。关于社保补缴的问题,如果是在户籍地缴纳的社保,可以选择补缴,也可以不补缴;如果不是户籍地缴纳的社保,则不可以补缴。个人进行社保补缴,是指个人和单位缴纳部分全数金额由自身出;而公司续交社保的话,个人只需出个人缴纳的金额。社保缴多缴少,到退休领取养老金的时候有什么区别吗?是不是多交多得?社保缴费的年限越长,缴的费用越多,到退休时候领取养老金的金额就越大。(社保是最基本的生活保障,最好在有能力的时候购买商业保险做为补充,这样退休后,生活就不会成问题了。)三、社保补缴有必要吗?社保如果不补缴会不会影响以后拿退休金?对于中途断缴的社保,如若不补交而导致社保缴费年限少了,直接影响到以后领取的退休金。可以选择由公司续交的。社保规定最低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才可以到退休年龄领取退休金。(注: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50周岁)社保补缴缴费基数和比例如下:用人单位主动为职工办理一次性补缴的各时段缴费标准按各地当年确定对应时段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当年没有缴费基数和比例的按当年定额标准执行)计算应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对于没有本地户籍的外地人来说,想要买房必须要连续的交足24个月的社会保险,才会有购房的资格。其实,社会保险的缴纳不仅会关系到买房,还会关系到孩子的升学,车牌照等方面的问题,所以连续缴纳社保是很重要的问题,没有特殊情况的话,就不要指望补缴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父母去世后法定继承人是谁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


·怀孕离婚赔偿标准是什么?
      离婚成为现代人的“家常便饭”涉及离婚的因素多种多样。那么针对离婚的现行法律也有相关的规定。例如,离婚财产分割问题,怀孕离婚赔偿标准,离婚户口......


·债权债务双方冲抵协议应该怎么写?
      债权债务双方冲抵协议应该怎么写?债权债务抵偿协议书甲方:甲公司乙方:乙公司丙方:丙公司鉴于:1、截止2007年05月31日,甲公司欠乙公司......


·在我国车祸产生的误工费保险公司赔偿吗?
      在我国车祸产生的误工费保险公司赔偿吗?1、交通事故保险如果是全险的话,保险公司应该赔偿。2、通常误工费包括工资部分,由全责方负责赔偿。如果任何一......


·临时工合同不可以超过多长时间?
      过去人们按照是否有编制,将劳动者分为正式工与临时工,而近年来,国家政策为了保护所有劳动者的平等权益,推行同工同酬的政策,所以正式工和临时工的......


·新入职员工劳动合同吗?
      新入职员工劳动合同吗刚入职在试用期也要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在试用期的,与用人单位也存在劳动关系,应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


·重庆工伤伤残鉴定时间是多久?
      在重庆工作的职工,有时候会在工作岗位上发生人身伤害的事情,比如被机器砸伤。像这种情况,职工应该尽快的申请工伤鉴定,这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程序......


·自然人偷税漏税200万怎样处罚
      自然人偷税漏税200万怎样处罚一、自然人偷税漏税200万怎样处罚?自然人偷税漏税200万的处罚标准是三年到七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


·自然垄断的原因有哪些
      自然垄断的原因有哪些一、什么是自然垄断自然垄断是经济学中一个传统概念。早期的自然垄断概念与资源条件的集中有关,主要是指由于资源条件的分布集......


·在现实中我们经常会遇到这种问题:夫妻双方离婚
      在现实中我们经常会遇到这种问题:夫妻双方离婚,子女随父方或母方,那么没有得到抚养权的那一方也要给子女支付抚养费,支付抚养费的标准是根据年龄,......


·抢劫罪标准的认定是什么
      抢劫罪标准的认定是什么一、抢劫罪标准的认定是什么抢劫罪(刑法第263条),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