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杀人判刑多少年 如何处罚
一、抢劫杀人判刑多少年
如果在抢劫过程中杀人,一般情况下是判处死刑。
法律规定:
(一)《刑法》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入户抢劫的;
2、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3、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4、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5、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6、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7、持枪抢劫的;
8、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抢劫罪是我国最严重的八种犯罪之一,在《刑法》第263条规定了可判处死刑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八种,具体如下:
(二)以下情形一般多考虑可能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1、在抢劫过程中杀人的,比如为抢劫而直接伤害或杀人,造成死亡或两人以上重伤的。
2、同时具备上述八种情节中两种以上情节的。
3、抢劫金融机构的。
4、抢劫抢险物资,造成严重后果的。
5、抢劫军用物资,严重减弱战斗力的。
(三)下列情形一般多考虑判处死刑缓期执行:
1、在抢劫过程中,并不是为了灭口,是由于意外因素造成死亡的。
2、虽在抢劫中造成重伤,但没有残疾的。
3、虽有八种情节之一,但情节不严重的。
4、多次及数额大,但如行为人认罪态度好,积极退赔,也可适用死缓。
二、抢劫杀人可能构成什么罪
抢劫罪虽然主要是侵犯公私财产的所有权,但同时又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而公民的人身权利包括公民的生命权,因此。抢劫罪的客体要件与故意杀人罪的客体要件间存在包容关系。从司法实践看,抢劫杀人案件主要有三种情况:
A、先杀人后抢劫的案件,即事先只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目的,而无抢劫他人财物的目的,抢劫财物是在杀人以后对其亲属实施的,或者杀人以后,见财起意又将其财物拿走的案件。基于杀人的故意,实施杀人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后又基于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的故意,实施了抢劫的行为,构成抢劫罪。这两个罪之间没有内在的牵连关系。类似这类案件,应定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实行两罪并罚。
B、在实施抢劫财物过程中先杀人后劫物的案件,即在抢劫财物过程中,先将财物的所有人、经管人杀死,剥夺其反抗能力,当场劫走其财物,杀人是劫走财物的必要手段的案件。虽杀人在先,劫取财物在后,但都发生在抢劫过程中,而且杀人是劫取购物的必要手段。因此,应定抢劫罪。
C、抢劫以后又杀人的案件,即抢劫财物后,为了保护赃物、抗拒逮捕、毁灭罪证,当场又杀人的,或者为杀人灭口而杀死被害人的案件。杀人灭口行为,与抢劫没有内在联系,因此是两个独立的犯罪,应分别定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实行两罪并罚。至于抢劫后为了护赃等而当场使用暴力杀人的,应视为抢劫行为的继续,仍只能定为抢劫罪,为护赃而当场行凶杀人,可作为从重处罚情节。
在抢劫案件中,常常出现被害人死亡的结果,有的是先行杀害受害人,临时起意抢劫受害人的财物;有的是在抢劫过程中为遏制受害人的反抗,将受害人杀害;还有些行为人在抢劫之后杀人灭口。而在不同的情况下,虽然都是抢劫杀人的行为,不过实际的处罚却不一样。以上就是本站我们整理的内容。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离婚协议可以约定一方以不付抚养费吗?
离婚协议可以约定一方以不付抚养费吗法律没有规定离婚协议不可以约定一方以不付抚养费,但如果出现孩子向一方索要抚养费用时,这样的约定是无效的。......
·诉讼离婚后多久可以在登记结婚
诉讼离婚后多久可以在登记结婚这要区分情况进行说明。判决离婚后,如果是一审判决,最早在判决生效后,即第十六天,就可以再婚登记。如果是二审判决,......
·金额较小的欠钱不还怎么办?
金额较小的欠钱不还怎么办?一、金额较小的欠钱不还怎么办?1、金额较小的欠钱不还可以请人在其中进行协调,对于欠债不还的,可以选择起诉,前提是......
·法人身份证明材料有哪些?
法人身份证明材料有哪些?法人,相对于自然人而言。自然人是以生命为存在特征的个人。每个人都是自然人,但不代表每个人也都是法人。法人是在国家承认......
·一、房租到期书面通知怎么写?
一、房租到期书面通知怎么写?房租到期书面通知没有标准格式,租赁合同没有约定,可口头也可书面通知对方。具体可以参考如下格式:租赁合同到期通......
·医院国庆节放假几天?
国庆节是我国现行法定节假日中除春节外放假时间最长的节日,很多上班的朋友都期待着国庆节假期能够好好的休息放松。但是,有的朋友难免会遇到头疼脑热......
·有限合伙私募基金备案要求都有哪些?
有限合伙私募基金备案要求都有哪些?一、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名称鼓励增加“私募”字样,但目前暂不作强制性要求。协会表示,根据《私募基金管理人登......
·口头遗嘱的效力是怎样的
口头遗嘱的效力是怎样的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证人在场见证,须为紧急情况不能以其他方式设立遗嘱,紧急情况解除,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
·生育期间合同到期会解除吗
生育期间合同到期会解除吗?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
·写借写借条怎么写才有效?
写借写借条怎么写才有效?按照一般的经验,借条只要包括了出借人、借款人、借款金额、借款时间等主要内容即为合法有效。规范的借条应具备如下内容:1、......
·他人欠债不还应该怎么办
他人欠债不还应该怎么办一、他人欠债不还应该怎么办一般情况下,债务人不清偿债务,债权人只能向法院起诉,以合法的方式来强制债务人清偿债务。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