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离婚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方法

离婚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方法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3、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4、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5、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6、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增殖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人折价补偿给另一方。7、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要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8、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9、离婚时一方所有的知识产权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对另一方予以适当的照顾。10、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二、离婚时分割财产的程序1、要明确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确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要以当事人提供为前提,法院不主动调查确定。夫妻财产分割仅限于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所以,在分割财产前,如果是“小家庭”与“您庭”一起共同生活,还未分家的,那首先要进行分家析产,严格分清夫妻间共同财产、个人财产及您庭共同财产,将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区分出来。2、进行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在分割夫妻间共同财产时,应遵循先调解,调解不成再判决,即应先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拿出分割方案,再由法院进行审查确认;如果离婚双方协商不成的,法院应先提出分割方案,尽量使当事人能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财产分割协议。如果还是达不成调解协议的,再进行依法判决。夫妻共同财产就有可能包括工资奖金、知识产权收益、投资收益等等,然而针对不同类型的财产,实际在分割处理的时候,具体对应的方法都是不太一样的,而这在实际分割处理夫妻财产的时候,也是需要当事人能够重点注意的,不然就有可能给自身利益造成损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拐卖妇女罪的无罪辩护词的内容有哪些?
      一、拐卖妇女罪的无罪辩护词的内容有哪些?辩护词,是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诉讼过程中根据事实和法律所提出有利于被告人的材料和意见,部分地或全部地......


·公司涉嫌网络诈骗员工怎么判
      公司涉嫌网络诈骗员工怎么判一、公司涉嫌网络诈骗员工怎么判诈骗罪没有单位犯罪,只能由自然人对诈骗罪承担刑事责任,授意员工进行诈骗的单位领导、实......


·拆迁安置补偿是什么意思
      征迁安置补偿是指房屋征收部门自身或者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依照我国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规定,在征收国家集体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


·元旦加班,工资怎么算
      元旦属于我国法定的节假日,通常劳动者是可以休假的,但有的情况下,可能用人单位要安排员工加班,那么元旦加班,工资怎么算呢?可能不少劳动者都不清楚......


·安置房不管是在发放还是日常购买过程当中,必须有着严格的购买流
      安置房不管是在发放还是日常购买过程当中,必须有着严格的购买流程和选房流程,否则的话,在安置房购买过程当中,就会造成一定程序上的混乱。其实对我......


·相关的债权人转让有哪些类型
      一、债权转让的类型有哪些根据转让理由的不同,可以将债权转让划分为以下类型:1、支付转让型。企业在采购时,用持有的第三方的债权作为货款支......


·劳动争议仲裁失败的原因是什么
      劳动争议仲裁失败的原因是什么在生活中,我们工作要签订劳动合同,但尽管签订了合同也仍会发生劳动争议,我们一般是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


·企业债券和公司债权的区别是什么?
      企业债券和公司债权的区别是什么?企业债券和公司债权的区别1、发行主体的差别。公司债券是由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发行的债券,我国2005年......


·民法典离婚冷静期通过了吗
      民法典离婚冷静期通过了吗?离婚冷静期已经通过,但还没有开始实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


·人寿车损险赔偿范围包括哪些?
      人寿车损险赔偿范围包括哪些?新车上路前,车主通常会购买一些商业保险,其中车损险是其中一个最基本的险种。那么人寿车损险赔偿范围是怎么规定的?车......


·作为消费者可能我们平时购买其他普通的商品
      作为消费者可能我们平时购买其他普通的商品,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当中提到一周之内可以无理由的退换货,但在实际操作过程当中消费者肯定也是需要告知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