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起诉侵犯肖像权程序怎么走?

起诉侵犯肖像权程序怎么走?一、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二、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下列材料: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2、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三、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证据经法院承办人核对后,由承办人在证据清单上 签字盖章,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备案。四、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五、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如确有困难,可在预交期内向本院提出减、缓、免交的书面申请,逾期不交或者书面申请缓、减、免交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本院将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六、立案手续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当事人应服从法院的各项工作安排,并于结案后到财务室结算诉讼费用,多退少补。肖像权作为我国保护的一项人格权利,人们有权对他人的侵犯行为进行制止或是起诉维权,当然要提醒的是,被侵权了首先想到的应是阻止,并同时搜集其侵权的证据,以便在起诉时可以拿出一份有力的证明,至于起诉侵犯肖像权程序怎么走,相信上述内容可以给您详细解答,有问题欢迎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近些年来
      近些年来,我国对于醉驾的查处力度不断加大,醉驾达到一定标准时也会上升为刑事案件。需要被判处坐牢以及缴纳罚金。对于醉驾的惩处标准是有所差异的。......


·招标土地出让程序是怎样的
      招标土地出让程序是怎样的在国有土地出让的方式中,具体包括了招标、协议、拍卖等几种,不同方式出让土地的,具体的办理程序不同。今天我们针对其中......


·在我国没有工伤鉴定期间单位怎么给发工资?
      在我国没有工伤鉴定期间单位怎么给发工资?1、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住院......


·犯罪中止法律规定会如何处罚?
      犯罪中止法律规定会如何处罚?从中国刑法的规定来看,第24条第2款规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显然......


·微商生产销售假药罪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一、微商生产销售假药罪的法律后果是什么?我国《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三条规定,将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款修改为:“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


·抵押权的行使期限是多久
      抵押权的行使期限是多久一、抵押权的行使期限是多久对于抵押权行使期限,《担保法》、《担保法解释》、《物权法》都曾作出相应的规定。《担保法》第......


·合同专利诈骗的维权手段有哪些?
      如今专利的价值越来越高,专利通过授权许可以转为经济价值。一些不法分子看中这一点,通过虚构虚假专利开发、授权许可合同的方式,骗取受害人资金。这......


·一、劳动合同没写工资有什么风险?
      一、劳动合同没写工资有什么风险?劳动报酬是劳动者提供劳动的回报,是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也是劳动者主要的合同权利。在订立劳动合同时,约定劳动报酬......


·劳动关系认定法律规定有哪些
      劳动关系属于社会关系的一种,它指的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所形成的一种经济关系。在现实生活中,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了纠纷,那么,解决纠纷的第一......


·租售同权是指租房者与购房者可享受同样的待遇
      租售同权是指租房者与购房者可享受同样的待遇,放在上学问题上来看,即租房者与购房者可同样享受该房产地的教育资源。那么租售同权对开发商如何影响呢......


·办理征地手续需要提供立项吗?
      办理征地手续需要提供立项吗?一、办理征地手续需要提供立项吗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材料目录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一式二份)2、建设项目用地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