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要式合同从何时成立?有哪些条件

要式合同从何时成立?有哪些条件在合同的有关分类中,具备一定法律规定形式的合同被称为要式合同,与之对应的则是不要式合同。像担保合同、质押合同等都属于要式合同,要式合同成立和生效有哪些规定?要式合同从何时成立?成立条件是什么?针对这些问题,我们通过下文给与了相关介绍。一、什么是要式合同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前者称为法定之要式合同,后者称为约定之要式合同。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需要特定的形式,可将合同分为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要求必须具备一定的形式和手续的合同。不要式合同,是指法律不要求必须具备一定形式和手续的合同。二、要式合同成立时间书面合同成立的时间,有两种情况:1、法律或者当事人对合同成立的程序无特别规定或约定的,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2、法律或者当事人对合同的成立的程序有特别规定或者约定的,完成规定或者约定的时间,是合同成立的时间。三、要是合同成立的条件1、双方已经就合同的内容达成合意双方通过要约与承诺的方式,已经就合同的内容达成一致,这是合同成立的实质要件,是合同成立的基础。如果双方未就合同的内容达成合意,则无论合同的形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当事人的要求,合同都不可能成立。2、合同一方已经履行了其主要义务合同的主要义务已经履行,说明当事人是承认合同的存在的。并且已经进入到履行合同的阶段,不应当再否认合同的成立。合同的主要义务,就是合同中当事人所负有的基本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则视为合同已经履行。如买卖合同中交付标的物或者价款;借款合同已经支付了借款,劳务合同中已经完成了约定的工作等等。合同中约定有多个主要义务时,如买卖合同中,约定交付定金的,定金的交付也应当具有证明合同成立的效力。附随义务的履行,或者合同履行准备工作的完成,则不得认为能够证明合同成立。3、合同另一方接受履行接受履行,说明其已经承认对方的履行行为是对合同的履行,这显然是以合同存在即合同成立为前提的。但这里应当注意,接受履行应当具有履行合同义务的意思,如果接受人误以为是赠与而接受,而对方则是履行其买卖合同义务而交付的,则不能认为是接受履行。由此可见,关于要式合同从何时成立分为两种情况,一般来说,合同双方对合同成立并无特别说明的,自双方签字盖章起合同成立;如果法律对合同成立时间有特殊规定的,法律约定的时间就是要式合同的成立时间。如果要式合同一方已经履约,也将视为合同成立。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一、违反解除劳动合同法赔偿金如何计算?
      一、违反解除劳动合同法赔偿金如何计算?1、《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案件的受理费用 (一)财产案件的受理费
      案件的受理费用(一)财产案件的受理费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2.5%交纳;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


·江西征地补偿新标准具体内容是什么?
      江西征地补偿新标准具体内容是什么?一、江西征地补偿新标准具体内容是什么?由于没有公布最新政策,因此,2017年江西最新征地补偿标准和流程仍然沿......


·建筑工程承包形式
      建筑工程承包形式  一、总承包  建设工程总承包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企业受业主(建设单位)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


·一、离婚要不要办财产分割手续?
      一、离婚要不要办财产分割手续?一般是要办理的;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


·一、行政拘留多久可以探视一次?
      一、行政拘留多久可以探视一次?拘留所有规定的探视时间。被处罚人的亲属、朋友提前预约,在行政拘留所规定的探视时间可以探视被处罚人。探视时,可以携......


·我国公司注册资本金要求有哪些
      我国公司注册资本金要求有哪些一、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


·股权转让债权债务涉税怎么算?
      股权转让债权债务涉税怎么算?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7〕244号)规定,某温泉公司原全体股东,通过......


·加班工资算在工资总额里吗 一、加班工资算在工资总额里吗?
      加班工资算在工资总额里吗一、加班工资算在工资总额里吗?加班工资算在工资总额里。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的规定,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


·抢劫罪能否适用缓刑,能不能取保候审
      我们发现很多犯罪在最后量刑处罚的时候都是可能适用缓刑的,就包括盗窃罪、危险驾驶罪等等。现实中,有的犯罪分子触犯了抢劫罪之后,也想自己能够适用......


·民事诉讼中的支持起诉原则有哪些?
      民事诉讼中的支持起诉原则有哪些?人类社会是一个弱肉强食有着残酷竞争的社会。在整个社会中有人强同时也就意味有人弱。有人基于不合法理的原因获得......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