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咸阳非婚生子女社会抚养费标准根据《陕西省社会抚养

咸阳非婚生子女社会抚养费标准根据《陕西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第二条 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第五条 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依照下列规定确定:(一)不符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以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县、市、区城镇居民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所在地的乡、镇农民上年人均纯收入为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本人实际收入超过基数的,还应当加收超过部分的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二)超生两个及两个以上子女的,以超生一个子女应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以超生子女数为倍数计征社会抚养费;(三)重婚生育一个子女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生育一个子女的,对当事人双方分别按照本条 第(一)项规定的标准征收社会抚养费;生育两个及两个以上子女的,按照本条第(二)项的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四)未到法定婚龄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或者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定,不够间隔年限生育的,对当事人征收二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情节严重的,对当事人征收三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社会抚养费;(五)规避计划生育法律法规非法收养子女的,视其收养子女数分别按照本条第(一)、(二)、(三)项的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县级人民政府根据上述计算原则确定具体标准,每两年可以调整一次。第六条 当事人一方为城镇居民,另一方为非城镇居民的,由城镇居民一方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作出征收决定。第八条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按照下列程序办理:(一)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对当事人的生育行为进行立案调查,收集有关证据。情况属实的,依照本办法作出征收决定;(二)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向当事人送达《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征收决定书自送达当事人之日起生效;(三)征收社会抚养费应当向当事人出具由省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征收票据。第九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指定的银行(信用社)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未作出《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或者未出具省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征收票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第十条 当事人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确有实际困难的,应当自收到征收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作出征收决定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提出分期缴纳的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当事人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分期缴纳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分期缴纳的期限自批准之日起,不超过三年。第一年缴纳的数额不低于征收总额的百分之四十。第十二条 当事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缴社会抚养费千分之二的滞纳金;超过规定期限三个月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综上所述,根据“(四)未到法定婚龄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或者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定,不够间隔年限生育的,对当事人征收二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情节严重的,对当事人征收三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社的社会抚养费;”来收取社会抚养费。已经生过一个小孩的夫妻,还准备生第二胎的夫妻认真看一下哦。是不是自己的经济条件比较优越,生的起养的起的,可以继续生,但是生不起,养不起的,自己好好算算。社会抚养费的标准,每个地区都是不一样的,是根据当地的经济状况决定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离婚怎么分割房产,离婚房产要分割吗?
      离婚必然会涉及到房产的分割问题,但是很多人由于对此并不了解,因此在房产的分割过程中产生了许多的纠纷,那么,你知道离婚到底该怎么分割房产吗?我们......


·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的,享受工伤待遇。
      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的,享受工伤待遇。根据司法部《罪犯工伤补偿办法(试行)》(司发[2001]013号)规定,罪犯在生产劳动中遭受事故和......


·劳动合同只写最低工资合法吗?
      劳动合同只写最低工资也是属于合法的。1、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相对固定。绩效工资是浮动工资,可以不在劳动合同中具体约定,劳动者可以要求签订补充协议......


·《劳动合同法》适用于外国人吗?
      《劳动合同法》适用于外国人吗一、《劳动合同法》适用于外国人吗?目前中国法律虽然没有明文规定外国人在中国就业是否适用我国的劳动合同法,但是......


·继子女、养子女与婚生子女具有一样的权利和义务
      继子女、养子女与婚生子女具有一样的权利和义务。《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1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


·刑事案件在检察机关怎么辩护
      一、刑事案件在检察机关怎么辩护?刑事案件在检察机关律师行使辩护权的时候应该向检察机关递交书面的辩护意见书。___________人民检察院:根......


·目前我国的很多福利待遇对于租房的人是有很大门槛的,比如孩子教
      目前我国的很多福利待遇对于租房的人是有很大门槛的,比如孩子教育问题、医疗问题等,不过,近日住建部称将立法明确“租售同权”,这对于我们很多租房......


·证人为出庭作证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证人为出庭作证需要满足哪些条件?1.证人出庭作证时,应当出示表明其身份的证件。为了查明案件事实,人民法院必须按照行政诉讼法的要求,对案件涉及的所......


·民事诉讼二审能改判吗 条件是什么
      民事诉讼二审能改判吗条件是什么一、民事诉讼二审能改判吗?从理论上来讲,二审改判的几率很小,如果不存在事实错误的话,一般不会改判的。二、二审改......


·私募基金能做委贷吗
      私募基金能做委贷吗一、私募基金能做委贷吗私人股权投资(又称私募股权投资或私募基金,PrivateFund),是一个很宽泛的概念,用来指称对任何一种不能......


·汽车交强险怎么买,交强险赔偿标准是什么?
      汽车交强险怎么买,交强险赔偿标准是什么?购买机动车是需要购买保险的,不管是新车还是二手车,保险费用都是不可忽略的,当然,对于新车和二手车来说......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