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他项权利证注销需要什么材料?

他项权利证注销需要什么材料:注销他项权证材料:1、房地产权证2、他项权证3、注销登记申请表4、他项权利人(银行)出具结清证明;即还款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且证明中须注明他项权证号)5、他项权利人(银行)出具委托书(盖公章)6、受托人到现场,出具身份证原件、复印件7、还款证明、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可以拿着银行出具的注销证明和房屋他项权证直接办理,放在房管局就可以了,土地证办理流程。房管局会递交建委的按照规定,购房者提前还清贷款后,可以办理房地产他项权利的注销登记。《房地产登记技术规范(试行)》规定,经登记的房地产他项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是房地产登记册上记载的他项权利人或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人。申请人应当持《房地产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房地产登记证明、证明房地产他项权利终止的文件四项材料向房屋所在地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对于住宅土地证办理流程。我是做房产的可以办注销,要你的、银行(在银行你款还完了,银行就会把一份购房合同和抵押合同等给你)的和开发商的(就是当时在开发商那里签的购房合同)三份购房合同、抵押合同、银行出具完款手续及委托书到房产部门去就行了。屋他项权证,是指在他项权利登记后,由房管部门核发、由抵押权人持有的权利证书。《房屋他项权证》是房屋产权登记机关颁发给抵押权人或者典权人等他项权利人的法定凭证。 一般来说在做他项权利登记时,上面就会载明期限日期,这个期限即为房屋他项权证的有效期,也就是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房屋他项权证》中设有“权利存续期间”栏目,在他项权利登记时,要求以契载期限填写。他项权证的权利存续期间,兼顾抵押权和典权。若是抵押贷款,则相应的抵押期限应为抵押合同规定的抵押人履行债务的期限;如是典当,则典当期限应为典房合同的出典期限。 此外房屋他项权证还载明了“注销时间”,即他项权利消失的日期。在他项权证为注销之前,抵押权人或典权人(银行、典当行)可凭借他项权证相关规定,依法行使他项权利。 在房屋他项权证灭失时,抵押人(房屋所有人)应携带相关证件到当地房管局办理撤销登记。所以在决定注销他项权利的时候,一定要检查好自己的相关证件是否齐全。如果有缺失的证件,要想办法联系相关部门,看是否能够补办。如果无法补办,也要与房管局联系,查询是否可以拿别的证件替代。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邵阳抚养费计算标准是怎样的?
      抚养费标准的制定,是国家为了保证未成年人有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抚养费标准制定以后,也可以防止出现父母拒绝抚养义务的现象发生。但是,国家制定的......


·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既遂量刑标准?
      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既遂量刑标准?一、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既遂量刑标准是什么?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既......


·没有构成诈骗罪怎么处理
      没有构成诈骗罪怎么处理根据2010年11月2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一届监察委员会第49次会议通过最新司法解释,诈骗罪的数额较大,以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为......


·公司债券时间期限是多长?
      公司债券时间期限是多长?根据社会不断的发展,人们投资的方式和种类也越来越多,有的可以将钱存入银行,还有稳定的利息,也可以去买理财产品,这些所......


·兰州市征收土地政策的补偿是怎么样的?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


·法院延期开庭时间期限是多久?
      法院延期开庭时间期限是多久?一、法院延期开庭时间期限是多久?刑事案件:延期审理不超过1个月;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延期审理不超过2个月;民事案件:......


·上班一年公司辞退员工如何补偿?
      上班一年公司辞退员工如何补偿?一、上班一年公司辞退员工如何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


·夫妻离婚起诉在哪里起诉 起诉离婚法院会判离吗
      起诉离婚也不失为一种解除婚姻关系的方式,但现实中很多离婚夫妻往往都是在协议离婚不成的情况下,才会选择这种方式。既然是诉讼离婚,肯定需要向法院......


·违法拘留国家赔偿的申请合理吗?
      一、违法拘留国家赔偿的申请合理吗?正常情况下,不合理。除非是拘留超期,同时又是无罪的。(一)法律依据:《国家赔偿法》第三章刑事赔偿;第一节赔......


·成立私募基金最低多少钱
      成立私募基金最低多少钱在实际生活中,相信您都公募基金有所了解,公募资金是向普通投资者公开募集的资金,与之对应的则是私募基金了。私募基金则是面......


·消费者协会不予受理哪些投诉
      消费者协会不予受理哪些投诉1.购买商品不是用于自己消费,而是用于生产或销售的投诉(不含农民购买自用的生产资料);2.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之间的经济纠......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