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哺乳期中合同到期怎么处理?

哺乳期中合同到期怎么处理?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因此,当女职工进入孕期后,即使劳动合同期满也应当续延至哺乳期结束之后才能终止,用人单位必须做的是“续延”而非“续签”。不得以怀孕为由解雇女职工。拓展资料:1、《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规定了“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如果“三期”女职工的现工作岗位对其身体有害,用人单位应与女职工协商将其调到适合其身体状况的岗位,但是,不得以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为由降薪。2、《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针对“三期”女职工建立了特殊的职业保障机制,用人单位在女职工“三期”期间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属于违法解除。但值得一提的是,这并不意味着女职工“三期”期间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用人单位仍可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劳动部有关文件规定: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根据上述规定,虽然劳动合同在产期内期限届满,但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哺乳期期满为止。哺乳期期满后,用人单位可以不再续签合同。由于劳动合同期限延期,所以您还处于劳动合同期内,保险、住院报销、生育津贴都是可以享有的。如果公司拖着不签,可以先向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还不能解决,再向法院起诉。所以,合约到期的哺乳期的女员工,公司不得解雇。女性群体作为社会中的弱势群体,在怀孕、哺乳期间,应该更多地收到补贴等等之类的政策,而不能因为其无法劳动就解雇。国家、社会、以及各个用人单位,在雇佣女员工时,也应该与女员工说明公司的规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在被征地后农民有保险吗
      在被征地后农民有保险吗国家对于土地部分被征收或者全部被征收的农民,建立了专门的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失地农民能够每月领取一定的养老金,让农民......


·民事仲裁裁决后还可以调解吗?
      民事仲裁裁决后还可以调解吗?民事仲裁裁决后不可以调解,但是可以达成执行和解。执行和解是在法院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经过自愿协商,达成协议,结束......


·根据我国专利法不授予专利的对象?
      根据我国专利法不授予专利的对象有哪些一、根据我国专利法不授予专利的对象有哪些依据我国《专利法》第5条和第25条的规定下列对象不授予专利权:......


·现代社会欠债已经不只限于用金钱偿还了,法律规定
      现代社会欠债已经不只限于用金钱偿还了,法律规定如果债务人没有钱来偿还就可以把自己的财产先放到债权人那边,如果债务人把钱还完了,财产就可以拿回......


·户口未迁移赔偿违约金过高怎么处理
      户口未迁移赔偿违约金过高怎么处理?户口未迁移赔偿违约金过高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


·未出世的孩子有继承权吗?
      未出世的孩子有继承权吗?一、未出世的孩子有继承权吗?未出世的孩子有继承权,在进行遗产分割时,不得处分应该被此没有出生孩子继承的遗产份额,而......


·故意伤害罪有什么刑罚
      故意伤害他人的身体会构成故意伤害罪,构成故意伤害罪就要受到相应的刑罚处罚。具体来说,故意伤害罪有什么刑罚呢?法律对于犯罪行为的处罚并不是绝对......


·自贡市盗窃罪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从《刑法》修正案八开始,我国就取消了盗窃犯罪的死刑,于是各地高级人民法院也开始修改本地区关于盗窃罪的量刑标准。可以说不同地区在这方面的规定是......


·遗嘱公证见证人签字是否必不可少?
      遗嘱公证见证人签字是否必不可少?遗嘱公证见证人签字是必不可少的,因为法律当中关于办理遗嘱公证的这些事件的话,通常规定的是有两名公证人来共同办理......


·离婚时夫妻债务的清偿怎么做
      一.离婚时夫妻债务的清偿怎么做《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清偿。所谓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是指在婚......


·企业可以招用“临时工”吗?
      答案是否定的,“临时工”实际上是计划经济下与“固定工”“正式工”相对应的概念。但是,随着1995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实施,我们国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