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一、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的依据是什么?

一、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的依据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因此,并不是用人单位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后就可以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选择要求继续履行还是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二、赔偿金支付标准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2、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应发工资计算。3、如果是违法辞退,则需要按上面的标准支付双倍的赔偿金。每个就业者都有维护自身劳动资产的权利,但是就是有很多企业要压榨员工,在劳动合同上挑字眼,变相对员工进行压榨,之后便不了了之。所以每个劳动者必须要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争取自己的资产,就算是天王老子也不能剥夺我们的资产!另外在签署合同后,自己也可对合同进行相应的彩印,进行保存,将来可作为申诉的证据。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房屋过户的概念
      房屋过户的概念房产过户是指通过转让、买卖、赠予、继承遗产等方式获得房产,去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办理的房屋产权变更手续。即产权转移从甲方转移到乙......


·一般公司法人有什么条件?
      一般公司法人有什么条件?一个公司发展需要员工的不懈努力和一个有能力的领导人物,如今在市场经济的发展之下对于公司企业的要求更高,同时也是你每个......


·出租车要误工费起诉应注意哪些?
      误工费,计算方法应该为按照当地营运车辆司机的最低工资以天数为单位计算。误工费直接开具公司的工资条证明文件,车俩停运损失按照日常流水清单索赔。......


·签合同签集团和分公司区别是什么?
      签合同签集团和分公司区别是什么?主要区别在于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集团公司承担,所以分公司不可以签订合同。在司法实践中,第三人......


·轻伤害最低判几个月时间?
      轻伤害最低判几个月时间?轻伤害最低判几个月时间并没有统一规定,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故意伤害罪最低的处罚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员工6个月辞退要补多少工资吗?
      一、员工6个月辞退要补多少工资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


·村民征地补偿未到位怎么办?
      村民征地补偿未到位怎么办?村民征地补偿未到位怎么办?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7条,征收耕地的补偿费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


·倒闭工厂设备回收怎么处理?
      一、倒闭工厂设备回收怎么处理?倒闭工厂设备回收之后应该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


·无服务器域名备案可以吗?
      无服务器域名备案可以吗?现在的互联网非常的发达,互联网网站多的无法想象,几乎随便打一串字母都会是一个网站的首页。在我们国家对于互联网网站上......


·一、找律师写遗嘱需要什么费用?
      一、找律师写遗嘱需要什么费用?律师见证遗嘱按当地的收费标准,一般都要一千元以上;公证的话可能就几百元。但要注意,若是公证,以后想再撤销或改变该遗......


·检察院批捕了可不可以不起诉?
      一、检察院批捕了可不可以不起诉?检察院批捕后,案件仍然可能在公安侦查阶段,只有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才有决定不起诉权。对于事实不清或证据不足......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