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刑讯逼供罪构成要件有哪些内容

刑讯逼供罪构成要件有哪些内容
  
  一、刑讯逼供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即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逼取口供的行为。
  
  (1)刑讯的对象是侦查过程中的犯罪嫌疑人和起诉、审判过程中的刑事被告人。犯罪嫌疑入、被告人的行为实际上是否构成犯罪,对本罪的成立没有影响。
  
  (2)刑讯方法必须是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所谓肉刑,是指对被害人的肉体施行暴力,如吊打、捆绑、殴打以及其他折磨人的肉体的方法。所谓变相肉刑,是指对被害人使用非暴力的摧残和折磨,如冻、饿、烤、晒等。无论是使用肉刑还是变相肉刑,均可成立本罪。
  
  (3)必须有逼供行为,即逼迫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作出行为人所期待的口供。诱供、指供是错误的审讯方法,但不是刑讯逼供。
  
  3、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司法工作人员。刑讯逼供是行为人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利用职权进行的一种犯罪活动,构成这种主体要件的只能是有权办理刑事案件的司法人员。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上只能是故意,并且具有逼取口供的目的。至于行为人是否得到供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是否符合事实,均不影响本罪成立。如果行为人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不是为了逼取口供,而是出于其他目的,则不构成本罪。犯罪动机不影响本罪成立。
  
  二、刑讯逼供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刑讯逼供罪的构成要件中,需要搞清楚该罪的犯罪对象,即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
  
  (1)所谓犯罪嫌疑人,是指根据一定证据被怀疑可能是实施犯罪行为的人。
  
  (2)所谓被告人,是指依法被控诉有罪,并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人。
  
  证人不能成为本罪侵害的对象,如果对他们刑讯逼供构成犯罪的,按暴力取证罪论处。
  
  2、为了更好地确定刑讯逼供罪的构成要件,要与非法拘禁罪的构成要件相区分。
  
  (1)犯罪的对象不同。前者的对象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后者的对象不受特别限制。
  
  (2)客观行为表现不同。前者表现为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逼取他人口供的行为,后者则表现为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
  
  (3)犯罪目的不同。前者以逼取口供为目的,后者则不要求以逼取口供为目的。
  
  (4)犯罪主体不同。前者的主体为司法工作人员,后者主体则为一般主体。
  
  司法实践中应当注意,司法工作人员为刑讯逼供而非法剥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身自由的,应以刑讯逼供罪一罪对行为人定罪从重处罚,而不能对之实行数罪并罚。
  
  身为执法人员,要更加懂得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要文明审讯,采取多样的审讯技巧而不能依赖于刑具,避免屈打成招,造成不可挽回的悲剧。而司法实践中,认定是否构成刑讯逼供罪,还要结合法律中规定的构成要件来分析。其中就对主体、客体、主观方面以及客观方面等都有要求。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工厂只搬迁部门有赔偿吗
      有。工厂搬迁的赔偿:1、土地使用权补偿金。工业用地具有一定的使用年限,在使用年限内因政府政策原因需要搬迁的,土地使用权应当按照当地价格参照未使......


·离婚过错方分割财产的法律规定怎么样的?
      离婚过错方分割财产的法律规定怎么样的?一、过错方离婚财产分割、离婚过错方财产如何分割、一方过错离婚财产分割1、过错方离婚财产分割在离......


·签订购房合同前的注意事项
      签订购房合同前的注意事项首先我们要明确一个问题,购房合同指的是购房者与开发商之间约定权利义务的合同,所以签订购房合同,应该是跟房地产开发商......


·刑事责任能力的制约因素有哪些
      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构成犯罪和承担刑事责任所必须具备的刑法意义上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不具备刑事责任能力者即使实施了客观上危害社会的......


·我们都知道现在房价很高,很多年轻人不得不选择按揭贷款买房,这
      我们都知道现在房价很高,很多年轻人不得不选择按揭贷款买房,这也不失为一种购房的方式。不过按揭购房与全款购房在流程上面是不太一样的,毕竟此时涉......


·诬告陷害罪的成立要件是怎样的
      一、诬告陷害罪的成立要件是怎样的成立诬告陷害罪最主要的一点是在目的上是以使他人受刑事追究为目的,如果不是以使他人受刑事追究为目的而捏造事实诬......


·新车没有上划痕险能理赔吗
      新车没有上划痕险能理赔吗?一、没划痕险能理赔吗(一)只伤到车漆1、车辆是否投保单独油漆划痕险。当车辆只是划伤了油漆,没有出现坑坑洼洼的情......


·国家征地补偿规定都有哪些?
      国家征地补偿规定都有哪些?征地补偿一向是老百姓关心的问题。在我国,国家要征用老百姓的土地,应给予被征地人一定的补偿。对于被征地人员来说,征......


·打官司费用谁出 谁承担打官司的费用
      打官司费用谁出谁承担打官司的费用一、打官司费用谁出1、诉讼费(有可能产生鉴定费)一般由原告先垫付诉讼费,案件审理完结后判决书会根据原被告各方责......


·劳务合同诉讼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劳务合同诉讼管辖法院如何确定?《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在正式入职前必须与用人单位确立具有法律效力的劳动关系。这主要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防止用人单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