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彩礼不予返还的条件?

彩礼不予返还的条件有哪些1、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这种情形下一般不予返还,无论是理论上、司法解释的规定上、司法实践上还是风俗习惯上,认识是一致的,本文不再赘述。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两年以上。对该种情况确定不予返还,主要理由:首先,在当地广大农村地区,一贯将举行结婚仪式并共同生活视为男女结婚的标志。双方一旦结婚,就成为了一家人,婚约就自然的过渡到婚姻阶段,订立婚约的目的包括给付彩礼的目的都已经实现。接受彩礼的女方在人们的心目中,就由一个大姑娘变为了媳妇,其道德评价就会降低。根据习俗,在这种情况下,彩礼一般就不再返还;其次,两年的限制主要是基于诉权的时限原则。男女双方缔结婚姻,都是希望长期共同生活,如果双方不办结婚登记同居生活时间较短,双方订立婚约的目的没有实现,那么彩礼还是需要返还的。同居生活的时间限制,主要还是参照诉讼时效的规定来确定。3、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男女双方同居生活虽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是双方的“婚姻”生活因生育子女,而更加牢固,因生育子女而更能成为一个名符其实的家庭。如果双方解除这种所谓的“婚姻”关系,将会给女方造成更大的伤害。因此,确定这种情况下彩礼不再返还。4、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一方面接受的彩礼已经在共同生活中花费掉,其权利的客体已经不存在,属于返还不能;另一方面彩礼用于共同生活,事实上已经与“夫妻”共同财产相混同,也不应当返还。这种情况在司法实践中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掌握:首先要求“确已”用于共同生活。这就要求接受彩礼的一方,要提供确实充分的证据加以证实,避免依此为借口拒绝返还彩礼;其次女方在“结婚”前购买的嫁妆,双方共同使用,不能视为用于共同生活。因为女方的嫁妆是其“婚前”财产,在双方共同生活期间,男方也有其婚前财产用于共同生活,都不能使用该项规定;另外,共同生活的界定,主要限制在家庭成员因生活、生产需要并实际支出,比如男女一方或双方患病花费、共同经营投资等。5、在婚约存续期间,婚约当事人死亡的。因为男女双方订立婚约后,就以未婚夫妻的名义交往,在交往过程中,双方都在为将来缔结婚姻做着准备,其中一方因病或其他意外事故死亡,也会给对方带来很大的痛苦。这种情况下婚约的解除并不是当事人的意愿,如果在将彩礼予以返还,就有点不近人情,与风俗习惯相违背。这里需要注明的是,在死亡前已经起诉的应予除外。男女结婚支付彩礼,这并不是我国法律中规定的结婚必经的程序,而是当事人按照当地的一个结婚习俗协商之后作出的。所以是否支付结婚彩礼,其实对结婚证的领取并没有什么影响。若支付了彩礼的话,也要注意避免在这方面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影响到自身的合法利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经济性裁员的补偿有多少?
      单位在进行经济性裁员的时候,必须要严格按照国家的规定进行,对被裁掉的员工依法作出相应的补偿。但这个经济性裁员的补偿究竟有多少呢?相信很多劳动......


·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最多判多少年?
      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最多判多少年?最多会判多少年就要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二条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


·根据法律规定超市老板欠钱不还怎么办?
      根据法律规定超市老板欠钱不还怎么办?朋友欠钱不还,对于已经将钱借出去而对方到期不还钱的,提出以下建议:(一)到期直接开口到期没有还债的朋友,有可......


·长期股权投资破产清算如何处理
      长期股权投资破产清算如何处理公司运营如果一直亏损的话,企业自然就无法继续运营下去,只能申请破产来处理公司存在的债务问题,但其实对于公司申请破......


·继承法丧失继承权的情形有哪些
      依现行《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规定,丧失继承权的事由,有以下四种: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不论是既......


·刑事责任能力是什么意思
      在我国刑法中,判断一个人是否构成犯罪,一般采用“四要件”来判断。在其中的主体条件中,就涉及到刑事责任能力和刑事责任年龄的问题。那么,刑事责任......


·一、遗属补助是不是遗产?
      一、遗属补助是不是遗产?可以继承吗?遗属补助不属于遗产,没有办法继承。(遗产为被继承人生前获得的,此为死后获得的)但是一般是按照和死者生前关系......


·以他人名义购房离婚怎么办
      有的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可能为了避免对方分财产,而选择拿着夫妻共同财产,以他人名义在外购买房产。那么对这样以他人名义购房的情况,要是夫妻日......


·没有离婚证可以要求办结婚证吗
      没有离婚证可以要求办结婚证吗没有离婚证原则上无法再领结婚证,但是如果有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书,可以拿着《判决书》以及法院出具的《离婚判决生效证......


·个人专利申请申请条件?
      个人专利申请申请条件?专利申请的主体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企业,个人专利申请与企业专利申请在递交材料仅部分区别,2017专利申请新政策:个人与企业申......


·一、承租人是否应承担汽车维修期间的租赁费?
      一、承租人是否应承担汽车维修期间的租赁费?不应当承担租赁费。《合同法》第二百二十条、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