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国家修水库对征收土地怎么赔偿?

国家修水库对征收土地怎么赔偿?
  
  一、国家修水库对征收土地怎么赔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注:因受地区影响,各地征地补偿价格会存在差别,具体征地补偿价格被征收人可以在当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官网查询
  
  征地补偿费用如何分配和管理?
  
  各项补偿费用由被征地单位收取后,按如下方式处理:
  
  1、土地补偿费、依法应支付给集体的安置补助费、集体所在的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由被征地单位管理和使用。
  
  2、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归青苗和附着物的所有者所有。
  
  3、安置补助费的归属、使用:
  
  (1)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其管理和使用。
  
  (2)由其他单位安置的,支付给安置单位。
  
  (3)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发放给安置人员个人或经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如何解决征地补偿纠纷?
  
  1、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行政救济途径解决行政争议的一种方法。
  
  2、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而向人民法院起诉,有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裁定的司法程序。
  
  3、民事诉讼。
  
  在征地纠纷中,大多数进行的诉讼属于行政诉讼,民事诉讼时为数不多的,但是并不是所有的程序都要走行政诉讼,有时候也可以走民事诉讼的程序,如对于非法占地的行为,从民事角度考虑我们可以起诉民事侵权,要求停止侵害、赔偿损失、恢复原状。对于已经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如果该协议签订过程中存在胁迫等手段,则从民事诉讼的角度起诉撤销该协议。总而言之办案子要开动脑筋不能死盯住行政诉讼,如果民事诉讼对我们更有利的话,则就应该设法走民事诉讼的程序。在征地纠纷中常发生的民事纠纷有:征地补偿协议纠纷;土地侵权纠纷;土地承包经营纠纷。
  
  综上所述,国家如果为了修水库而必须占用或者为了安全而让某些特定公民放弃原本依法使用的土地,此时公民产生的损失都是国家财产支出计算给公民的赔偿来弥补的,但是赔偿的标准往往都是基于公民客观损失的基础上往上增加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企业破产法不出工资怎么办
      企业破产法不出工资怎么办?可以找单位协商要求结清工资,并且支付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协商不成可以申请仲裁,仲裁之后可以进行诉讼......


·在我国员工个人如何做工伤鉴定?
      在我国员工个人如何做工伤鉴定?医疗期终结后,单位拒绝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受伤职工可以自行申请伤残鉴定。受伤职工自工伤医疗期满之日起计算鉴定申......


·新婚姻法离婚法院传票可以不接收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一、离婚法院传票可以不接收吗?一般来说不可以。因为不接法院传票的话,法院......


·征地补偿政策标准是多少?
      征地补偿政策标准是多少?为了公共利益,我国有关部门会根据实际情况对农民土地进行征收。为了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保障农民利益不受损害,我国制定了......


·刑事诉讼法检查的全文内容是什么?
      我国的法律在不断的进步和完善,人们生活中的方方面面都可以得到保障,如果遇到刑事案件就是比较严重的问题,需要依据刑诉法来解决上诉的问题,进而能......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经费预算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经费预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了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加强管......


·一、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辞职是否有赔偿?
      一、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辞职是否有赔偿?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辞职是否有赔偿需要分情况讨论,根据我国劳动法律规定,在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履行期限届满而终......


·生病期间合同到期怎么处理?
      生病期间合同到期怎么处理?按劳动合同法规定,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应当将劳动合同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才可以终止合同......


·公务员参与非法集资受法律保护吗
      不受法律保护。公务人员参与非法集资活动是肯定违法的,公务员非法集资属于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严重违反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相关的处罚还是以刑法为......


·行政诉讼的级别管辖是什么?
      行政诉讼的级别管辖是什么一、行政诉讼的级别管辖是什么从级别管辖来看,一般对于政府作出的行政行为,应当向中级法院提起诉讼,而对于其他部门作......


·房产被查封不可分割的财产拍卖可以吗?
      房产被查封不可分割的财产拍卖可以吗?可以的;共有财产是特定物,而且不能分割或分割有损其价值的,可以折价处理。因此,共有财产可以整体拍卖,折价......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