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劳动合同法关于经济补偿的问题

《劳动合同法》既对劳动合同订立进行了规定,也对劳动合同解除给出了具体操作办法。在一些情形下,劳动合同解除会涉及到经济补偿的情况,那么如何解读劳动合同法关于经济补偿的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法律条文,让我们一起做个简单学习。
  
  一、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下列情况下,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有权取得经济补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如果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二、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三、以下三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之后,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四、以下四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大规模裁员(需要裁员二十人以上或者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天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过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还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五、劳动合同期满之后,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劳动合同解除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换言之,劳动合同期满,如果劳动者在维持原劳动合同条件续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此时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六、以下两种情况下,致使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二)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对于经济补偿金的数额确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
  
  由此可见,在劳动者有权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时、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时、企业因破产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具体补偿金数额要根据劳动者在单位工作年限而定。对于劳动者来说,正确理解劳动合同法关于经济补偿的问题,对于离职后维护自身权益非常有帮助。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刑诉法里祖父母是否属于近亲属
      在我国,法院在处理任何案件的时候,严格来说有着一字之差,都可能会有这天壤之别的判决结果。有些时候近亲属在案件的审理上,是有着相关的特殊规定的......


·对于我们国家的员工来讲
      对于我们国家的员工来讲,国家在相关的法律政策上也比较完善,那么如果涉及到在工伤期间单位解散,并且被辞职了,要怎么办呢?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并非......


·取保候审保证人的义务包括什么
      取保候审保证人的义务包括什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取保候审的,可以提出符合法定条件的保证人进行担保。取保候审的保证人应当履行保证义务,保证被取......


·什么是借条的诉讼时效?
      什么是借条的诉讼时效?借条的诉讼时效指的就是去法院起诉能够得到法院胜诉支持的时间规定,借条的起诉期限要看借条中是否约定了还款时间,如果写明了还......


·精神病离婚的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劳动法童工年龄的规定是多大?
      劳动法童工年龄的规定是多大?一、劳动法关于童工的年龄是如何规定的?《劳动法》第15条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这是法律的......


·未签订劳动合同被辞退如何赔偿?
      虽然我国《劳动法》中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必须按照相关规定与劳动者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实现生活生产活动中,仍有不少用人单位并没有与劳动中签订劳......


·正规公司入职材料有哪些?
      对于我们大多数人来说,能够找到一份心仪的工作是一件可喜可贺的事情,但是,我们在接收到入职通知书的时候,一定不要高兴太早,要准备好相关的入职材......


·离婚如果对方拒不付抚养费怎么办
      离婚如果对方拒不付抚养费怎么办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


·征用土地的拆迁安置补偿有什么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


·推算民法总则诉讼时效是怎样的?
      推算民法总则诉讼时效是怎样的?关于民法总则当中诉讼时效的规定相信您已经很熟悉了,它的作用是什么您也都清楚了,那么每一种民事诉讼活动的诉讼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