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五十岁离婚财产怎么办?

五十岁离婚财产怎么办?五十岁离婚后财产的分割按照共同财产平分的原则进行,具体如下:1、婚后收入所得不管在谁的名下都是夫妻共同财产;2、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3、法律依据:1)《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1062条【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2)《民法典》第1087条【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时效“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这些规定的立法本意是就诉讼离婚而言,诉讼时效为三年”。但如果在协议离婚中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夫妻共同财产行为的,就不应当适用“两年”的时效规定,而应适用“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和“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即诉讼时效为“一年”的规定。综上所述,不管是结婚了多少年都有可能因为某些原因而必须离婚的,夫妻的年龄并不是财产分割具有特殊规定的依据,五十岁的夫妻离婚后财产也是需要将共同的部分平分的,而且能够确定是个人所有的物品依旧也会被认定为是个人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对于盗刷银行卡1元犯法吗?
      对于盗刷银行卡1元犯法吗?盗刷银行卡一元的是不会构成犯法的;犯罪是需要看盗刷的金额。如果是盗窃并使用的,涉嫌是盗窃罪。(注意刑法196条最后一款)......


·政府征地补偿和程序是什么
      政府征地补偿和程序是什么政府根据国家和社会的需要,会进行土地的征收,确保公共设施能够有足够的施工场地,但是征地必然涉及到很多人的利益,为了......


·如果夫妻一方精神经病能离婚吗
      可以的,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


·想要得到孩子的抚养权要注意哪些问题
      想要得到孩子的抚养权要注意哪些问题一、想要得到孩子的抚养权要注意哪些问题?首先,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离婚案件中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


·一、驾驶人员喝四瓶啤酒算醉驾吗?
      一、驾驶人员喝四瓶啤酒算醉驾吗?驾驶人员喝四瓶啤酒算醉驾的,喝4瓶啤酒后,一般在三小时到内都会是醉驾,三个小时后是酒驾,这与体重和饮酒后经过......


·适用监视居住的条件是什么
      适用监视居住的条件是什么根据新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检察院为了保证侦查、起诉工作的顺利进行,责令犯罪嫌疑人不得离开指定区域......


·新公司法关于出资的规定吗?
      最新的公司法在出台之后就引起了所有公司的关注避免在疏忽新规定后遭遇侵权而得不到救济,尤其是在股东的出资问题上更加出现法律纠纷并且急需公司法的......


·产品侵权损害赔偿是怎么规定的?
      产品侵权损害赔偿是怎么规定的?1、生产者和销售者的责任在产品侵权责任中,最重要的是确定承担责任的主体问题。在产品侵权责任中,第一位的责任主......


·举报私募基金诈骗需要什么证据?
      举报私募基金诈骗需要什么证据?一、遇到私募基金诈骗到哪里报案?经济犯罪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犯罪行为实施地......


·约定合同签署地仲裁机构仲裁的效力是怎么样的?
      约定合同签署地仲裁机构仲裁的效力是怎么样的?在我们签署相关合同时,我们通常都会在合同上约定合同签订地仲裁机构,以确保合同在履行不顺时的仲裁权......


·酒后无证驾驶摩托车怎么处罚?
      酒后无证驾驶摩托车怎么处罚??一、酒后无证驾驶摩托车怎么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