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巡回审判的含义是什么
巡回审判是人民法院为方便群众诉讼,在自己的辖区内定期或者不定期地采取巡回流动的方式,选择案件发生地、当事人所在地或其它方便群众诉讼的地点开庭审理民事案件的一种审判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需要进行巡回审理,就地办案。
适用范围
巡回审判可适用于简单民事案件的一审程序和二审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可以在本院进行,也可以到案件发生地或者原审人民法院所在地进行。”在适用案件类型方面主要有以下及项:1、婚姻家庭类(离婚纠纷;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纠纷;继承纠纷) :2、相邻关系类(宅基地纠纷;通行、通风、排水、采光等纠纷) 3、标的额较小的人身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4、标的额较小的合同纠纷。
现阶段人民法院巡回审判存在的问题
1、案件流程管理制度的缺失。现阶段,由于我国地理环境、经济发展水平差异较大和文化观念的不均衡,各地法院进行巡回审判的具体运作方式均表现出一定的差异性。突出表现为适用范围不明确、期限不规范、地点不固定、程序不统一等。实践中对案件的审理是否适用巡回审判,完全是凭审判人员的工作经验以及对上级法院政策的认知程度,造成各地操作混乱。
2、法院工作人员的安全保障有待提高。由于巡回审判大多是在离市区较远的农村和社区等。加之法院工作人员人数较少,庭审秩序不好维持,若遇到有扰乱庭审秩序的事件发生时处理方式不当,极有可能引起一些村民或群众的不满,发生殴打事件,威胁到审判人员的人身安全,这就导致一些法官由于担心自身及同事的人身安全而不敢巡回审判。
3、运行成本较大。设置巡回审判的目的是为了方便群众诉讼、便利法院审判,但现实中,由于在庭审前需要做一系列的准备,如审判庭的布置、充足的桌椅板凳和来回路途的费用等,这就增加了诉讼成本,给一些办案经费紧张的人民法院施加压力。
4、当事人消极抵抗情绪较大。由于大部分巡回审判所在的农村和社区,当事人本身就是该村或社区的居民,有的当事人碍于情面,不愿意在朋友或邻居面前与对方对峙当庭,拒绝巡回审判,这就使可供选择的案件数量大大减少。
三、解决对策
1、出台相关的司法解释。对巡回审判适用的案件范围、立案、庭审程序等作出规定,为巡回审判工作程序提供强大的法律依据。
2、加强安全保障工作。对于矛盾容易激化的案件,人民法院要有应对突发事件的预案。在巡回审判的现场派法警维持秩序,防止由于当事人情绪失控而导致当事人以及旁听人员相互撕打,以保证审判人员、当事人的人身安全。
3、结合辖区实际,联系社区、街道办等相关部门。由于巡回审判的特殊性,若法院在每次庭审时都自备桌椅板凳、工作人员,势必会导致司法成本的大大增加。因此,就需要人民法院与相关社区、街道办进行沟通,让社区、街道办适当提供一些会议室、礼堂等作为审判庭使用,同时号召一些积极的居民、村民自发组织维持庭审秩序。这样,既节省了司法成本,又充分调动了法官的积极性。
4、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法律意识。各辖区负责部门主动到田间地头、当事人家中等巡回审判现场进行宣传。通过宣传,让人民群众认识到法院诉讼,并不是丢人的事情,而是充分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从而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素养和守法用法意识,营造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司法环境。
实践证明,巡回审判制度在当前的历史时期内,因其便民、快捷、高效的审理模式是符合现阶段老百姓尤其是广大农民群众的司法需求的,在解决涉及农村矛盾纠纷的案件方面具有重要作用,更是提高司法效率、增强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有力保障。法院设置巡回审判,其目的是为了实现“便利人民群众诉讼、便利人民法院审判案件”,但在司法实践中却暴露出诸多问题和困难,应引起各级部门的关注。如果处理好实务中存在的上述问题,巡回审判制度一定会在中国的法治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巡回审判是为了方便对群众的诉讼案件的处理,这种措施也是为了将隐藏在民众当中的一些,没有能力去诉讼的案件得到妥善的解决,从而解决了民众对于社会以及国家的一些态度问题。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将法律的得当使用植入公民的心中。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出租方的义务主要包括哪些
出租方的义务主要包括哪些1、将租赁物移交承租人使用、收益。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成立流程是什么?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2、股东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
·在我国异地能申请起诉离婚吗
当今时代人们由于工作和其他的原因,有可能夫妻双方不在一起生活。对夫妻双方来说有一方身处异地,这种情况下,夫妻双方的感情如果出现破裂想要离婚,......
·劳动合同试用期内辞退员工
劳动合同试用期内辞退员工1、试用期是一般是用人单位和员工首次建立劳动关系后,为增加相互了解,为决定是否最终选择对方而设定的一定期限的考察期。......
·原告胜诉,诉讼费的承担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通知》第三条规定:“《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对原告胜诉的案件,诉讼费用由被......
·什么条件属于没有抚养能力
什么条件属于没有抚养能力一、什么条件属于没有抚养能力?抚养包括物质上的抚养和精神上的抚养。抚养义务人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经济来源就是没有......
·一、醉驾监外执行多久报到一次?
一、醉驾监外执行多久报到一次?一般而言,按规定在下达执行后到当地司法机关报到接受矫正,在三个月内见面二次,每星期电话汇报一次,每月交思想汇报......
·公司克扣最后一个月工资怎么办?
公司克扣最后一个月工资怎么办??一、公司克扣最后一个月工资怎么办?1、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进行协商,达成协议。2、调解程序......
·信用卡诈骗罪后还款还需要吗
公民如果有信用卡诈骗行为的话,那在满足了规定的立案标准时,就会以信用卡诈骗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那此时被法院判刑之后,也实际服刑了,之后信用......
·解除劳动合同终止书应该如何使用
解除劳动合同终止书应该如何使用如果是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话,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并保存证据证明确实存在可以单方解除的情形。否则,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