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专利无效证据检索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一、专利无效证据检索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专利无效检索,有吋也被称为无效证据检索、授权专利检索、专利有效性检索、专利权稳定 性检索等;对企业知识产权专业人士来说,这是一类较为常见的专利检索活动,是指针对某一授权专利的权利要求,检索能够破坏其新颍性、创造性的专利或非专利类文献的行为。
  
  
  专利无效检索的开展一般具有较强的场景性和目的性。场景性是指专利无效检索一般用于反 击竞争对手的攻击性行为(如专利侵权起诉中),或者用于企业的主动进攻行为(如专利市场维权前);目的性是指专利无效检索的目的很单纯,就是尽力寻找能够破坏目标专利新创性的证据文献。
  
  
  程序说明
  
  
  专利权无效请求人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应当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交"专利无效宣告请求书",说明理由,必要时应当附具有关证明文件和说明所依据的事实。无效宣告请求书和有关文件应当一式两份。专利复审委员会在对无效宣告的请求作出决定前,无效宣告请求人可以撤回其请求。
  
  
  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书不符合规定格式的,请求人应当在专利复审委员会指定的期限内补正;未在该期限内补正的,该无效宣告请求被视为撤回。
  
  
  第六十五条
  
  
  依照专利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应当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交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书和必要的证据一式两份。无效宣告请求书应当结合提交的所有证据,具体说明无效宣告请求的理由,并指明每项理由所依据的证据。
  
  
  前款所称无效宣告请求的理由,是指被授予专利的发明创造不符合专利法第二条(发明、实用新型及外观设计的定义)、第二十条第一款(保密审查规定)、第二十二条(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第二十三条(外观设计的不与在先设计及在先权利相冲突)、第二十六条第三款(说明书的要求)、第四款(权利要求书的要求)、第二十七条第二款(外观设计图片照片的要求)、第三十三条(修改不得超范围)或者本细则第二十条第二款(独权的要求)、第四十三条第一款(分案不超原申请范围)的规定,或者属于专利法第五条、第二十五条(不授予专利权的情况)的规定,或者依照专利法第九条(不重复授权,先申请原则)规定不能取得专利权。
  
  
  二、其他法律规定
  
  
  请求人在"宣告专利权无效请求书"中未说明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或者所提出的理由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或者在已提出的行政撤销专利权请求尚未作出决定前又请求无效宣告的,或者就行政撤销专利权请求、无效宣告请求已作出的决定,又以同一事实和理由请求无效宣告的,专利复审委员会不予受理。
  
  
  专利复审委员会将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书副本和有关文件的副本送交专利权人,要求在指定期限内陈述意见,专利权人可以修改专利文件,但是不得扩大原专利保护的范围;期满未答复的不影响专利复审委员会审理。
  
  
  专利复审委员会对宣告专利权无效的请求进行审查,作出决定,并通知请求人和专利权人。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由中国专利局登记和公告。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发明专利权无效或者维持专利权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日常生活中,可能您都有专利这个问题,但是实际上在专利这个问题上,他是存在着一些检索检索的话,他也是有无效检索和有效检索,即使是无效检索,它也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对于相关的专业人士来说,是比较常见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部分股权转让协议工商版
      部分股权转让协议工商版公司股权转让协议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住址: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住址:身份证号码:......


·办理房屋产权过户要提供什么材料
      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房产过户后,房屋才正在属于购房者,没有办理房产过户,对房屋的所有权是等不到保障的。我们在进行房屋产权过户时,经常碰到自......


·认缴注册资本新公司法期限是多久?
      注册新的公司应该到有关部门备案登记,那如果是涉及到认缴注册资本公司的,对于认缴的期限应该是多久呢?根据有关的说法,只要是有工商的章程,就可以......


·商品房买卖的网签与备案的区别是什么?
      商品房买卖的网签与备案的区别是什么?一、商品房买卖的网签与备案的区别是什么?1.两者有着本质的区别,网签只是房地产管理部门为规范房地产企业规......


·连带责任担保人无法偿还贷款怎么办
      在我国的经济发展的过程中,我国社会的贷款业务也在不断的进步。我国为了防止个人贷款的的不良情况发生,特制订了连带责任担保人制度。相关的连带责任......


·丧葬费抚恤金最新规定如何计算?
      丧葬费抚恤金最新规定如何计算?丧葬费抚恤金最新规定计算方式: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6个月,值得注意的是,该计算公式是......


·农村宅基地继承需要拿钱吗
      城市居民的住宅可以转卖,可以继承。那么农村宅基地由于属于村集体,村民享有的只是宅基地的使用权,所有权并不属于农村居民个人。这样的话,农村宅基......


·团伙作案有人上诉我要怎么办
      按照法院的审判结果服刑。根据上诉不加刑原则,如果控方没有异议,共同犯罪案件中,一个被告上诉,二审法院对所有的被告都不能加重刑罚。不加重的含义......


·如果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法院怎么判定?
      如果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法院怎么判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


·合同中标的物风险负担相关法律规定
      合同中标的物风险负担相关法律规定合同中标的物风险负担相关法律规定1、《合同法》一百四十二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


·民事诉讼开庭前被告准备哪些材料
      一,民事诉讼开庭前被告准备哪些材料1、原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2、民事起诉状(至少要准备被告的人数1份);3、基本的证据材料。对于民事起诉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