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2018年怎么工伤鉴定才能获得赔偿?

2018年怎么工伤鉴定才能获得赔偿?
  
  
  2018年只要完成如下的工伤鉴定流程即可获得赔偿:
  
  
  一、申请
  
  
  1、申请时效条件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因交通事故、失踪、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伤害及受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不能在规定时限内提出申请的,经用人单位书面申请,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30日。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职工个人的工伤认定申请书;
  
  
  (二)受伤害职工的有效身份证明;
  
  
  (三)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
  
  
  (四)用人单位事故调查报告书(个人申报的不必提供);
  
  
  (五)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
  
  
  (六)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初诊病历、住院病历,属职业病的提供合法有效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鉴定书。
  
  
  (七)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查询证明;
  
  
  二、受理
  
  
  1、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及时对材料进行审核。对申请人提交材料完整的,应当自收到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2、申请人提交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当场或者在15个工作日内出具《工伤认定申请补正材料告知书》,一次性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并自补正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3、受理的,出具《工伤认定申请受理通知书》;不予受理的,出具《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
  
  
  (一)申请人不具备申请资格的;
  
  
  (二)工伤认定申请超过法定时效的;
  
  
  (三)不属于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范围的;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予受理的其他情形。
  
  
  三、作出决定
  
  
  1、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认定决定包括工伤或视同工伤的认定决定和不属于工伤或不视同工伤的认定决定。
  
  
  2、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需要可以对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协助。用人单位、医疗机构、有关部门及工会组织应当负责安排相关人员配合工作,据实提供相关情况和证明材料。
  
  
  3、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需要用人单位提交有关举证材料的,制作《工伤认定限期举证通知书》,送交有关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收到《工伤认定限期举证通知书》后应及时提交相关证据(包括单位对伤亡事故的意见、物证、证人证言等证明材料)。
  
  
  用人单位拒收《工伤认定限期举证通知书》或超过规定时限拒不举证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受伤害职工提供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结论。
  
  
  5、对材料充实、事实清楚的工伤认定案件,作出认定结论,下达《工伤认定决定书》。
  
  
  四、送达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工伤认定决定送达工伤认定申请人以及受伤害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和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工伤认定法律文书的送达按照《民事诉讼法》有关送达的规定执行,并填写《工伤认定文书送达回证》。
  
  
  综上所述,员工在受伤之后向单位直接索要相关的赔偿很少是会被单位直接接受的,所以必须到专业的机构启动认定的程序并得到其鉴定为工伤的证明之后索赔才是有理有据的,如果单位仍然不认可其鉴定的结论的可以用起诉的形式解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可撤销婚姻欺骗结婚满足撤销条件么?
      可撤销婚姻一般是由于一方遭受另一方胁迫而产生的婚姻关系造成的。可撤销婚姻是需要满足一定条件才可以提出撤销申请的,那么可撤销婚姻的条件是什么?......


·养老保险交了15年后就可以不交吗
      养老保险交了15年后就可以不交吗企业在职职工,如果说自己养老保险的累计缴费年限达到15周年以上,不想交了是不可以的。因为作为企业在职职工,你只要......


·精神病患者是否扣工资?
      精神病患者是否扣工资?只要是付出了劳动的就不能扣除工资。针对员工是精神病的,用人单位也没有权利扣除该劳动者的工资,只要该劳动者按照工作要求付出......


·不同类型的合同原件存档是否一样 ?
      不同类型的合同原件存档是否一样?一、合同原件怎么存档一般的个人,签订的合同原件应妥善保存,放在一个安全的地方,避免水泡虫咬及其他人员轻易看......


·土地租赁协议书样本
      土地租赁协议书样本近年来,随着土地流转的加速,租赁土地也变得越来越普遍。土地租赁涉及的问题也变得越来越多,为此,在租赁土地的时候签订一份协......


·刑事诉讼法管辖原则是什么?
      和民事诉讼一样,刑事诉讼中也存在一个管辖的问题。如果被告认为管辖法院不正确,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这样就不利于案件的正常审理。我国刑事诉讼法对......


·司法鉴定8级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司法鉴定是对于身体受伤之后,比如常见的工伤可以申请工伤鉴定,工伤鉴定结果如果是显示为一级可以赔偿最高金额。那么关于司法鉴定8级赔偿标准是怎么样......


·可以和解的公诉案件有哪些
      一、可以和解的公诉案件有哪些《刑事诉讼法》第277条规定,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


·离婚后财产纠纷的起诉理由需要在诉讼状中写清楚吗
      离婚后财产纠纷的起诉理由需要在诉讼状中写清楚吗?离婚后财产纠纷的起诉理由需要在诉讼状中写清楚,民事诉讼状应包含的内容有:(一)当事人的基本信息。......


·罚没款金额标准是多少?
      罚没款金额标准是多少?没有统一的标准,由各行业的行政机关根据实际来进行认定,如交通违法行为一般在200元到2000元之间。公安机关作出吊销许可证以及......


·夫妻财产公证怎么收费
      夫妻财产公证怎么收费夫妻财产约定的收费标准为财产价值的千分之三到百分之二之间。财产约定的范围:既可以对婚前财产,也可以对婚后财产;既可以约......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