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土地确权登记范围是怎样的

土地确权登记范围是怎样的
  
  在我国,土地只有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两种性质。个人或者企业只是享有土地是使用权,而并没有土地的所有权。日常我们遇到的土地纠纷,大部分也是使用权之间的纠纷。比如农村相邻村民宅基地之间有争议。也有些情况,是土地所有权的纠纷,比如两个集体之间土地权属有争议。为了防止发生争议,就需要我们进行土地确权登记。
  
  一、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工作原则
  
  (1)政府主导原则:各县(区)人民政府主导,国土资源部门牵头,多部门统筹协调密切配合完成。
  
  (2)稳步推进原则:试点先行,摸索经验、稳步全面加快推进。
  
  (3)尊重历史和现实的原则:土地权利归属的确定,既要根据当时的历史条件和政策,又要充分考虑当前的实际状况。
  
  (4)有利于生产生活和社会稳定的原则:在利于维护社会稳定和土地可持续利用的基础上,化解矛盾,解决争议,对一时难以处理纠纷的宗地暂缓登记,暂不发证。
  
  (5)依法登记的原则:严格依照《土地登记办法》规定的内容、程序和要求,依法办理登记。
  
  (6)全部覆盖的原则:坚持全面覆盖的原则,不重不漏。
  
  (7)免费原则:此次登记发证将有关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减轻农民负担,测绘、登记都不需农民花费任何费用。
  
  二、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范围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是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等土地权利的确权登记发证。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包括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要覆盖到全部农村范围内的集体土地,包括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农用地和未利用地,不得遗漏。
  
  《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十九条, 土地改革时分给农民并颁发了土地所有证的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实施《六十条》时确定为集体所有的土地,属农民集体所有。依照第二章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除外。
  
  三、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依据
  
  人民政府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处理决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调解书;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当事人之间依法达成的协议;履行指界程序形成的地籍调查表、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等地籍调查成果;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文件等。
  
  从上述内容,我们可以看出,土地确权登记的范围有两种,一种是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登记,一种是土地使用权的登记,主要是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在进行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时,要遵循政府主导、稳步推进、尊重历史和现实等原则。土地确权登记的依据主要是人民政府或行政机关的批准文件,或是法院生效裁判文书,当事人之间的协议等等。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无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无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处罚标准是什么?1、依据国务院颁发的《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规定:第十三条从事无照经营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相关法律......


·如何确定迟延履行债务利息
      如何确定迟延履行债务利息一、如何确定迟延履行债务利息1、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金的确定。一般法律文书均有利息支付的内容,有的是支付双方......


·刑事赔偿金规定是什么?
      刑事赔偿金规定是什么?刑事赔偿金规定是按照我们国家赔偿法当中所作出的规定。自2020年5月18日起作出的国家赔偿决定涉及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的赔偿金标......


·混凝土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最新版内容是什么?
      现在基本上所有的建筑都离不开混凝土作为最基本的结构材料,因此混凝土结构在接受验收的过程中也将成为最严格的部分,而具体的验收规范最新版的内容中......


·拆迁公司拆迁房屋需要什么手续?法定的程序是什么
      拆迁公司拆迁房屋需要什么手续?法定的程序是什么  一、拆迁公司拆迁房屋需要什么手续?法定的程序是什么  (1)房屋拆迁首先相关拆迁文件要齐全......


·校园贷诈骗方式有何特征
      近年来,互联网的飞速发展,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诸多便利,但是同时,它也是一把“双刃剑”,随着互联网的发展,消费需求的膨胀也随之而来,特别是大学......


·婚姻需要两个人彼此真诚地爱着彼此
      婚姻需要两个人彼此真诚地爱着彼此,如果两个人感情已经破裂,貌合神离地生活在一起也是一种煎熬。当两人都想摆脱这一份煎熬时,两人可以协议离婚,可......


·医疗器械公司偷税漏税怎么处罚?
      医疗器械公司偷税漏税怎么处罚?疗器械公司偷税漏税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


·一、交通肇事逃逸驾驶证吊销吗
      一、交通肇事逃逸驾驶证吊销吗应该吊销驾驶者的驾驶证,《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


·非法同居形成共同财产如何分割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
      非法同居形成共同财产如何分割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


·窝藏罪过了十二年了能判缓吗
      如果满足法定条件,即可以判处缓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