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代通知金只有转正后才有吗?

代通知金只有转正后才有吗?
  
  
  代通知金吸人转正后才有;
  
  
  劳动者在试用期期间被用人单位辞退,是不需要支付代通知金的,对于用人单位的违法辞退,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辞退的赔偿金。
  
  
  如何申请劳动仲裁:
  
  
  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
  
  
  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你们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可以起诉到法院;
  
  
  3、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代通知金的解决纠纷
  
  
  在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时,可以用多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不是30天工资)代替这个提前通知期,主要是为了补偿劳动者在失业时重新寻找工作所需要的时间的利益。但是如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不合法,则其法律后果是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被撤消,继续履行劳动合同。那么此时不存在是否支付代通知金的问题。但如果劳动者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此时的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应该双倍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是否应该支付代通知金呢?这个问题我将另外撰文说明!
  
  
  其实以上两种代替通知金在北京市自2003年开始就同时适用了,“解除劳动合同的代通知金“在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委员会《关于劳动争议处理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 京仲委字[2002]12号第25条:“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第二十六条解除劳动合同,但未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劳动者对此不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如何处理?仲裁委员会应审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否符合《劳动法》第二十六规定的条件,如符合,则对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予以支持。但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间应认定为用人单位作出解除决定后的第三十日,并裁决该用人单位承担未提前三十日通知而给劳动者造成工资收入损失的赔偿责任。”
  
  
  终止劳动合同的代通知金在《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的第40条和第47条予以了规定。
  
  
  代通知金的工资标准是解除劳动合同时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选择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的,其额外支付的工资应当按照该劳动者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
  
  
  综合上面所说的,代通知金的赔偿我国是有规定的,必须要是在没有提前劳动者的条件下才能赔偿,而且还必须要在公司里面是正式的员工,但在试用期无故被解雇的是可以申请经济赔偿的,所以,在申请赔偿的时候,看要自己是符合哪一种情况。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包括哪三种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包括哪三种根据《物权法》规定,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包括了三个方面的基本内容:一是对专有部分的所有权。即业主对建筑物内属于......


·适用监外执行包括哪些情形
      监外执行包括哪些情形《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


·交通事故强制执行申请书范文怎么写
      在日常生活中,有车一族越来越多,随之而来的就是道路交通的问题。特别是经济发达地区,由于经济发展加快,道路交通的压力也比较重。通常在发生交通事......


·网络诈骗证据不足会立案吗 一、网络诈骗证据不足会立案吗?
      网络诈骗证据不足会立案吗一、网络诈骗证据不足会立案吗?立案条件是需要有证据的,诈骗证据不足不立案。诈骗罪的诈骗数额分为数额较大、数额巨......


·在我国社会抚养费要在哪里交?
      在我国社会抚养费要在哪里交?按照下列规定办理:1、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在其现居住地的,由现居住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现居住地的......


·公司法三分之二本数是什么?
      公司法三分之二本数是什么情况?公司法是我国针对公司方面的具体法律文件,里面详细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及股份有限公司的架构,明确了股东权利等。我国公......


·法律上离婚后还可以申请补偿吗?
      法律上离婚后还可以申请补偿吗法律上离婚后还可以申请补偿的。夫或妻一方主张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的,须具备以下构成要件:(一)相对方具有《婚......


·如何确定买卖合同的支付时间
      价款是买受人获取标的物的所有权的对价。依合同的约定向出卖人支付价款,是买受人的主要义务。买受人须按合同约定的数额、时间、地点支付价款,并不得......


·中秋和国庆同一天加班费怎么计算?
      国庆中秋同一天一起加班应该是4天班,中秋遇到国庆(无论重合与否),总数不变,应当是4天法定节假日,所以加班应该算四天。中秋国庆同一天,国庆中秋加......


·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全文是什么
      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全文是什么和国家反腐倡廉工作紧密跟随的就是政府网站对相关信息的公开,不仅方便普通公民来监督国家行政机关,而且各部门之间由上......


·北京劳动仲裁委员会的办理程序及相关材料
      北京劳动仲裁委员会的办理程序及相关材料一、北京劳动仲裁委员会的办理程序1、劳动保障当事人提出仲裁的,应当从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仲裁委员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