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版权转让协议填错了可以修改吗?

一,版权转让协议填错了可以修改吗?根据《合同法》第54条的相关规定,协议签订后,如果不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显失公平、趁人之危等情形,协议双方一般都不得反悔,其法理依据是民法体系中的诚实信用原则。如无上述特殊情形,当事人欲反悔并提起诉讼的,一般也难以获得人民法院支持。《合同法》第五十四条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第六十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二,投稿必须要签署版权转让协议吗?投稿必须签署版权转让协议。当然,如果您在合同中对于一方的反悔有所约定的,一方反悔后,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现在主要是电子的形式,投稿过程中需要点击同意才能进入下一步。权所有者将其版权中的财产权利转让给他人享有。版权转让的方式有继承、赠与和有偿出让等。版权的有偿转让是版权交易的基本内容,在中国又称“卖版权”。版权转让可以是版权中部分财产权利的转让,也可以是版权中全部财产权利的转让;可以是在版权保护期中某一段时间内转让,也可以是在整个版权保护期内的转让。全部版权在整个版权保护期内有偿转让,在中国又称“版权卖绝”。现在,我们对于版权的意识越来越高,尊重一些专利以及文字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但是在这个过程中,也经常会因为合同签订或者是协议签署造成的一些修改或者侵权的问题,导致双方对簿公堂。在这个过程中,劳动者应该在签订相应合同时注意相关的条款,具体咨询专业的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患者如何避免医患纠纷
      患者如何避免医患纠纷(一)患者如何避免医患纠纷一、患病时一定要到正规医院就诊。正规医院有相应完善的制度、设施,配备相对齐全的专业技术人员,......


·退房要满足的条件是什么
      退房要满足的条件是什么一、退房要满足的条件是什么从目前法律来讲,退房条件主要包括约定条件与法定条件两种。如在购房合同中已约定退房事宜,可依协......


·非法集资风险形式有哪些?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很多人为了利益,大量非法集资然后投资获得利益或者抽取资金占为己用,非法集资的手段多种多样,具有隐蔽性。很多人不知道非......


·离婚孩子抚养权问题,怎么判?
      离婚孩子抚养权问题,怎么判?1、什么情况下,法院将孩子抚养权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第一、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这主要考虑孩子尚处......


·工伤司法鉴定的程序是怎样的?
      我国为了保护劳动者的权益,特地建立了工伤保险制度,就是为了保障劳动者在劳动中因为工作原因受伤遭受的损失能够得到弥补。工伤保险包含在社保之中,......


·债权人代位权的适用条件是怎样的?
      债权人代位权的适用条件是怎样的?一、债权人代位权的适用条件在保护债权人的权益时,也要保护债务人,次债务人的合法行为。代位权制度虽然主要用来......


·公安局传唤不去可以吗?
      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行为人,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


·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的区别有哪些?
      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的区别有哪些?现在房地产事业的市场是越来越大,农村的城镇化建设也在逐步迅猛发展。很多人对于房屋产权还不是很了解。我国在土地......


·一、发生交通事故后怎么办?
      一、发生交通事故后怎么办?出了事故,当事人应及时报案。公安机关的交通管理部门勘验现场,查明发生交通事故的原因后,根据双方的违章行为与事故之间的......


·网络诈骗法律是怎样定义的?
      网络诈骗法律是怎样定义的?网络为人们的工作和生活带来了方便,但也给犯罪分子提供了网络诈骗的机会。有些人会以交友的方式获取他人信任,伺机骗取钱......


·房屋他项权利证书有什么用的?
      很多人都不知道房屋他项权是什么,一般的就是经由房管局发放的,拥有人是会具有对于房屋的额财产进行分配出售的权利的,所以您都需要了解一下到底房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