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判刑后可以保释吗

保释是外国概念,发源于英国,在我国称之为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是发生在刑事诉讼过程当中的一种强制措施,判刑意味着人民法院已经对刑事案件做出判决,对该案件已经审理完毕,是诉讼的结束,因此判刑后是不存在取保候审的。关于取保候审,它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以及人民法院在对没有被逮捕的嫌疑人,为了防止其逃避或者妨碍侦查机关的侦查、检察院的起诉和逃避法院的审判,责令犯罪嫌疑人交纳一定的保证金或者是提供担保人,并且出具保证书,保证在审查案件的过程中随传随到,不对嫌疑人或被告人进行羁押的强制措施。取保候审对的执行机关是公安机关,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的期限,最多不能超过十二个月。当然,适用取保候审是有一定范围限制的,并不是任何犯罪嫌疑人都能适用取保候审。首先,适用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应当是依据法律规定有可能被判处管制或是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第二个方面,根据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依照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其有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但是,考虑到犯罪嫌疑人的悔过态度、犯罪动机等方面,对其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性的,可以采取取保候审。三、犯罪嫌疑人属于应当采取逮捕措施的,但是犯罪嫌疑人有很严重的疾病,或者犯罪嫌疑人是孕妇、正在哺乳的妇女等情形的,又不适宜逮捕的,可以取保候审。第四,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经过审问、侦查后,侦查机关认为应当实施逮捕的,但又没有足够的证据的,可以取保候审。第五,对于那些已经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因在法律规定的侦查到案件审结期限之内不能审结案件的,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危害社会的,那么也可以采取取保候审。最后,针对那些可以出境的犯罪嫌疑人,如有有效的出境证件的,但又不需要逮捕的,可以取保候审。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会影响交社保吗
      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会影响交社保吗一、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会影响交社保吗根据《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劳......


·对于外观专利权怎样申请
      对于外观专利权怎样申请?1、申请人向专利局提交相关的申请文件,由专利局确定是否符合申请的条件之后确定申请日期和申请号。申请文件格式应当规范,字......


·司法鉴定工伤鉴定费用多少钱
      在工作中出现受伤的情况,是需要进行工伤鉴定的。若对于工伤问题存在争议,就需要进行司法鉴定了。相信许多人都比较关注司法鉴定的收费情况。司法鉴定......


·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判刑多少年
      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判刑多少年根据《刑法》第三百五十条,违反国家规定,非法生产、买卖、运输醋酸酐、乙醚、三氯甲烷或者其他用于制毒品的原料、配剂......


·老公有精神病经常家暴怎么离婚吗
      可以。男方精神病经常家暴可以离婚。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另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婚前隐瞒了精......


·企业股东股权转让税费是多少?
      企业股东股权转让税费是多少?股权投资是经济交往中比较常见的投资形式。投资股权一方面要求双方进行股权的转让与受让,另一方面还要求受让方有权获得......


·吊顶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要求是如何规定的?
      吊顶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要求是如何规定的?工程醒目包含的范围是很广的,涉及到很多领域,因此工程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当地经济的发展,一个质量不高......


·女职工休哺乳假辞退补多少
      女职工休哺乳假辞退补多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


·过了诉讼时效的借条如何处理
      1.协商出具还款计划与债务人协商,制定还款计划或协议。这样诉讼时效从还款计划的履行期限届满时起再开始计算,就可以延长即将过去的诉讼时效。2.......


·被辞退不发工资是否合法 一、被辞退不发工资是否合法?
      被辞退不发工资是否合法一、被辞退不发工资是否合法?公司辞退员工不发工资是不合法的,员工被辞退可以拿到工资。不给发工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


·事实婚姻的特征有哪些方面
      事实婚姻的特征有哪些1、事实婚姻的男女应无配偶,有配偶则成为事实重婚。事实重婚: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