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一、小产权二手房可以过户么?

一、小产权二手房可以过户么?1、过户必须有房产证。小产权房是没有房产证的,不能办理过户手续。2、小产权房与商品房是不同的,小产权的房主没有合法的房产证。房屋过户是到有关部门去办理过户手续,且该部门受一定数额的费用。3、小产权中的“乡产房”和“村产房”等并没有国家颁发的产权证书,只有乡政府或村委会给的产权证,所以像这类小产权房都不能像大产权的房子一样进行抵押、流转。二、小产权房产生的原因有哪些?1、城市房价过高:中国许多大中城市的高房价是催生小产权房的重要原因之一。由于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若干大城市的房价长期快速上涨,远远超出了当时当地一般就业人员的收入水平。与此同时,政府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的建设无法满足这些住房需求。小产权房存在着大量现实的购买群。2、擦边球的空间:根据法律规定,在农村集体所有的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上,农民可以自行经营,而且农民自建的住房也是可以进行交易的。 正是因为政策法律规定中存在很多模糊不清的地方,才导致了各地小产权房建设的泛滥,在合法与非法之间给小产权房留下了一个擦边球的空间。3、农地制度不合理:小产权房是农民集体自发在其集体所有的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上建设的房产,不需要缴纳类似开发商为获取土地交给政府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其中包括由政府出面征收农民集体土地支付的征地费用);由村集体牵头开发,省去了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市政建设费用及成本费。在这一开发过程中,农民集体通过出售小产权房获得的收益高于政府征收土地的补偿金额。综上所述,现在很多乡镇会利用闲置的土地建设住宅小区,这样的房子是小产权房。和普通商品房相比,小产权房没有独立产权,在二手房买卖中,这样的房子不能办理过户,对于买方来说存在一定风险。实际上小产权二手房买卖还是存在的,只不过是私下过户。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名誉权最高赔付多少钱?
      名誉权最高赔付多少钱?一、名誉权最高赔付多少钱?名誉权侵权最多赔偿多少是没有参考依据的,侵害名誉权的损害赔偿,除应考虑受害人是否有精神损害......


·民法总则胁迫法律解释是什么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民法总则》将被废止。一、《民法典》胁迫法律解释中法律解释的含义是指有关国家机关、组织或个人,对......


·遗嘱怎么写才具有法律效力 (一)主体合法
      遗嘱怎么写才具有法律效力(一)主体合法1、主体必须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立遗嘱人必须年满18周岁;精神正常的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2、立遗嘱人......


·商品房的面积其实一开始都是从开发商那里得知的,然而在收房的时
      商品房的面积其实一开始都是从开发商那里得知的,然而在收房的时候,购房者却可以实际的对商品房的面积进行测量,要是发现不一致的话,此时也可以根据......


·一、解除劳动合同养老金补办的规定是什么?
      一、解除劳动合同养老金补办的规定是什么?1、中断缴费人员持公民身份证(户口薄)、养老保险手册、本人档案到当地的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办理接续......


·不签劳动合同拖欠工资怎么办
      不签劳动合同拖欠工资怎么办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


·拘留与批捕有什么区别?
      一、拘留与批捕有什么区别?1、适用条件不同(1)拘留的条件是: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有法定的某种紧急情形。上述两要件,只有同时具备、......


·非法集资案件立案侦查由主办方完成吗?
      非法集资案件立案侦查由主办方完成吗?非法集资案件立案侦查由主办方完成,此时公安机关机关是主办方。非法集资的主体,虽然在原则上可能是已经设立完成......


·首付买房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很多年轻人在买房时由于资金缺乏都会选择首付贷款的方式,在房屋买卖达成协议之后就会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在合同中对首付款以及房屋信息,房屋的价款等......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后起诉不到案怎么处理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后起诉不到案怎么处理找不到被告也可以起诉。但要向法院提供被告的姓名、住址等基本信息。法院立案后,在找不到被告的情况下,可以公......


·关于商标无效宣告程序是怎样办理的
      关于商标无效宣告程序是怎样办理的1、商标局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程序商标局依据以下程序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程序:一是商标局做出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