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贷款还清银行不给他项权证怎么办?

贷款还清银行不给他项权证怎么办?
  
  在房屋抵押以获得贷款时,贷方往往会获得房屋的他项权证,在正常的情况下,贷款还清楚之后,贷方需要还给借方他项权证,和或者是注销,但是贷款还清银行不给他项权证怎么办,您通常采用的是向人民法院起诉,在胜诉之后,去注销他项权证,这是很正常的,让我们来看一下相关的方法规定。
  
  贷款还清银行不给他项权证怎么办
  
  贷款还清后,银行如果不给他项权证,您可以自己向银行索取结清证明,带齐材料向房管局解除抵押,注销他项权证。
  
  整个解押的流程:
  
  1、您向银行预约还款,并成功还款则已经完成了。
  
  2、银行给您提供一份《结清证明》,一份《解除抵押申请表》,一本《他项权证》(小蓝本),一份《委托书》----银行委托您办理填写解除抵押申请。同时,银行会向房管局在网上申请解除抵押。
  
  3、到填写上以上材料后,带身份证,产权证和以后上所有材料到房管局,房管局会在您产权证有抵押章的后方盖章,并填写上解压日期。同时,收回《他项权证》。
  
  4、3天后,房管局完成您的产权归档,房屋可以和正常房屋一样抵押交易。房管局的效率各部相同,有的当前就可以。
  
  5、个案:
  
  一,银行根本就没有办理抵押登记。没有给您产权证,只有一个《借款合同》,有的叫《抵押合同》,所以您还款后就不用去房管局了。这个和常规的最大区别是您的产权证上没有抵押权人(银行)的登记。
  
  二、也有可能银行去的房管局。你就看不到《他项权证》了,只要申请解压了就没有问题。
  
  反正他项权证是最终房管局收回的,您最可靠的办法是到房管局查下产权状况,什么都清楚了。
  
  房子被抵押后,房产证的他项权这一项会被注明“抵押”,即使人们在还完房贷后也必须到房管所办理相关手续,注销他项权里面的“抵押”,否则这套房子仍然会处于被登记状态。只有他项权被注销,房主才能行使房屋的其他权利。
  
  据了解,产权证正本抵押给银行后,按揭有两种情况,他项权证注销手续也不同:
  
  一种最简单的情况,购房者还完了贷款后直接联系银行办理相关手续,一般情况下客户只需要带着购房者的身份证、抵押物凭据、借款合同、保单副本和发票就能办理他项权证的注销手续,并取回自己的产权证。
  
  第二种情况稍微复杂点。根据开发商当时与银行的约定,除了重复上面那个过程外,有时购房者还要进行一个撤消抵押登记的程序,便是购房者和银行办完结算手续后,银行或者购房者拿着还贷结清的证明前往房管所撤消抵押登记。
  
  但是,不同的银行和房管所都有不同的程序和要求,这个得视情况而定。
  
  从上面的相关规定我们可以了解到在贷款还清银行不给他项权证怎么办的情况下,有时不只是简单的行人民法院起诉,在胜诉之后去注销他项权证就可以的,有的时候还需要去注销抵押程序,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规定,最最重要的还是要尽快的收回他项权证,万万不可以拖拖拉拉的办事情,不然就会延误时机。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养老保险不交了可以退钱吗
      养老保险不交了可以退钱吗一、养老保险不交了可以退钱吗看情况,你应该是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养老保险,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比较高,最低按当地平均工资......


·面对旅行中的强制消费,该怎么办?
      《旅行社服务质量赔偿标准》规定:“未经旅游者签字确认,擅自违反合同约定增加购物次数、延长停留时间的旅行社,每次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


·离婚起诉书要孩子抚养权是否合法?
      离婚起诉书要孩子抚养权是否合法?离婚起诉书要孩子抚养权是合法的,根据我国婚姻法当中的规定,对于离婚的双方当事人来说的话,都是拥有争夺孩子抚养权......


·一、工伤员工退休后待遇吗?
      一、工伤员工退休后待遇吗?退休应聘人员发生事故也就无法进行工伤认定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


·职工工伤工资待遇怎么计算?
      受伤之后需要长时间治疗的职工可能最在意的还是因为工伤而耽误了工作就可能拿不到工资了,但其实国家已经考虑到这点并要求单位在职工工伤之后不仅要负......


·信用卡诈骗与盗窃的区别是怎样的?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您对于诈骗行为还是比较了解的盗窃行为也是同样比较熟悉的。但是这两种行为,如果和信用卡销联系的话,可能就会产生一些困扰了......


·获得土地使用权后土地使用证什么签发?
      获得土地使用权后土地使用证什么签发?在获得土地的使用权后最重要的就是办理土地使用证。在生活中人们拥有的只是土地的使用权而不是土地的所有权,只......


·仓储合同签订流程一般包括哪些内容?
      仓储合同签订流程一般包括哪些内容?在仓储合同中,合同的保管人必须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专营或兼营仓储业务的法人组织或其他经济组织、个......


·怎样界定夫妻个人债务?
      怎样界定夫妻个人债务夫妻虽为婚姻共同体的共同主人,他们的生活紧密联系在一起,在某些方面甚至密不可分,但是夫妻作为人格独立的个体,他们仍可以存......


·赠与合同书面形式有哪些?赠与合同包括了哪些内容?
      赠与合同书面形式有哪些?赠与合同包括了哪些内容?赠与合同多采用条文式结构,其写作格式与合同的一般书面结构模式相同,也是由首部、正文、结尾组成......


·非法经营食盐判多久,量刑标准是什么
      非法经营食盐的行为,在我国是有可能构成刑事犯罪的,即《刑法》中规定的非法经营罪。而此时就需要根据实际经营食盐的情况,来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