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诈骗罪的诈骗数额怎么确定

诈骗罪属于侵犯财产类犯罪,不管是在定罪还是处罚的时候,都需要充分的考虑清楚诈骗的数额,这关系到是否构成诈骗罪,应该在哪个幅度内量刑处罚的问题。下面,我们就来告诉您诈骗罪的诈骗数额怎么确定。
  
  一、诈骗罪的诈骗数额怎么确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的相关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的诈骗数额分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三个标准。
  
  (一)数额较大标准: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2千元至4千元)的,属于“数额较大”。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二)数额巨大标准: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3万元至5万元)的,属于“数额巨大”。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或者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10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数额特别巨大标准: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诈骗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诈骗罪如何量刑
  
  对于诈骗罪,其量刑标准如下:
  
  (一)、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1、诈骗不足4000元的,为罚金刑;4000元以上不足5000元的,为管制刑;5000元的,为拘役三个月,每增加167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1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1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2、有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拟处拘役刑的,升格为有期徒刑;拟处管制、罚金刑的,升格为拘役刑。
  
  (二)、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诈骗4万元的,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2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三)、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诈骗20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4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四)、重处情形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重处10%:
  
  1、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2、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3、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4、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等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5、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6、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7、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8、被告人曾因犯罪被判刑或因诈骗被行政处罚的;
  
  9、诈骗作案10次以上的。
  
  诈骗罪的诈骗数额具体分为了三种,包括数额较大、数额巨大以及数额特别巨大,在不同的数额内,对犯罪分子作出的量刑是不同的。其中最高情况下是对犯罪分子处无期徒刑,并且同时还会判处罚金或没收财产。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判缓刑罚金通常是多少?
      判缓刑罚金通常是多少?判缓刑要交罚金,一般按照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缓刑适用于3年以下有期徒刑(数罪并罚时决定执行的有期徒刑刑期到中期的情况下,......


·中国人保灵寿保险公司法人怎么变更
      中国人保灵寿保险公司法人怎么变更现在我国创业形式良好,很多人凭借头脑和人脉建立了自己的公司,而法人作为公司最重要的组织,其任何变动和调整都要......


·2023大学生入职的手续是怎么样?
      到了五六月份,就是大学生毕业的时候,也是大学毕业生找工作的高峰期。很多毕业生都通过参加招聘会找到工作的,经过面试,被用人单位录取后,单位会在......


·试用期工资结算其实也就是试用期内的工资计算,我国法律规定
      试用期工资结算其实也就是试用期内的工资计算,我国法律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的,单位也是要支付其相应的工资。那到底这试用期工资结算是怎样的呢?请......


·一、夫妻法定共有财产的范围有哪些?
      一、夫妻法定共有财产的范围有哪些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


·长沙县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长沙县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近年来作为革命老区的湖南省的经济飞速发展,大城市外围的长沙县更是如此,征地现象十分频繁,相关补偿标准也就受到人们......


·应付职工薪酬应付福利费有什么不同?
      相信不少在职员工们,都有知道应付职工薪酬和应付福利费,但您知道两者有什么区别吗?它们分别的定义以及计量有什么不同呢?下面就由64律师我们给您总......


·敲诈勒索罪不到18岁要承担刑事责任吗?
      敲诈勒索罪不到18岁要承担刑事责任吗?需要看情况而定,敲诈勒索情节严重,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


·网络诽谤行为的构成要件包括哪些?
      网络诽谤行为的构成要件包括哪些?诽谤的构成要符合下列要件:1、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


·反担保民事诉讼状是什么?
      反担保民事诉讼状是什么?首先我们要先知道反担保和民事诉讼状分别是什么。一、反担保是什么反担保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向担保人做出保证或设定物的......


·民事诉讼中伪造当事人签名是否违法?
      民事诉讼中伪造当事人签名是否违法?属于违法行为,可以予以罚款和司法拘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2条规定,诉讼参与人或其他人员伪造、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