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刑侦虚假诉讼有什么后果?

刑侦虚假诉讼有什么后果?
  
  一、刑侦虚假诉讼有什么后果?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企图通过诉讼、调解等方式侵害他人合 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其请求,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被执行人与他人恶意串通,通过诉讼、仲裁、调解等方式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没有实际的利益纷争,原告与被告之间恶意串通,通过诉讼的手段,拿到具有执行力的判决书和调解书,以达到不当目的的行为被称作“虚假诉讼”。
  
  1.虚假诉讼一般包含以下情形:
  
  (1)以规避法律、法规或国家政策谋取非法利益为目的;
  
  (2)双方当事人存在恶意串通;
  
  (3)虚构事实;
  
  (4)借用合法的民事程序;
  
  (5)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案外人的合法权益。
  
  2.实践中,要特别注意以下情形:
  
  (1)当事人为夫妻、朋友等亲近关系或者关联企业等共同利益关系;
  
  (2)原告诉请司法保护的标的额与其自身经济状况严重不符;
  
  (3)原告起诉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明显不符合常理;
  
  (4)当事人双方无实质性民事权益争议;
  
  (5)案件证据不足,但双方仍然主动迅速达成调解协议,并请求人民法院出具调解书。
  
  二、虚假诉讼与恶意诉讼的区分
  
  虚假诉讼与恶意诉讼有共同点:
  
  1、行为人主观上都存在过错或恶意,其行为均具有违法性。
  
  2、行为人均以侵占他人财产或获取非法利益或使他人受害为追求目的。
  
  3、行为人都以民事诉讼的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手段具有隐蔽性。
  
  4、行为人非法目的的实现都有赖于法院的审判权和执行权,诉讼的合法外衣被行为人恶意利用。但两者又有各自的特征:
  
  不同点:
  
  ⑴虚假诉讼的参与主体为原、被告双方当事人;恶意诉讼的主体通常仅为一方当事人。
  
  ⑵虚假诉讼具有合谋性和非对抗性。虚假诉讼是原、被告双方恶意串通,欺骗法院和法官,获取非法利益,双方当事人不具有对抗性,即便有,也是“虚假”的对抗,已达到迷惑法院和法官的目的;恶意诉讼一般是单方的恶意诉讼行为,不存在双方合谋的情形,因而仍具有对抗性。
  
  ⑶侵害的对象不同。虚假诉讼行为人侵害的是第三者的合法权益,而不是诉讼相对方的权益。因为虚假诉讼的合谋者,是非法利益的共同体,其侵害的对象不可能是相对方,只能是第三者。而恶意诉讼侵害的对象通常仅限于诉讼相对方,而不会是第三人。
  
  ⑷虚假诉讼的原、被告之间不存在真实的民事法律关系,因为他起诉的主体、事实、证据纯粹是子虚乌有;而恶意诉讼原、被告之间可以存在真实的民事法律关系,属于滥用诉讼权利的一类。
  
  虚假诉讼的性质是很严重的。但凡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纠纷的,都应该以尊重法律的前提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法律即维护人权,也制约人权。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是共存并有制约的,我们应该在知法懂法的前提下,尊重法律。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农村土地使用证继承过户所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农村土地使用证继承过户所需要提供什么材料?1、转让方的原土地使用证原件2、已过户后买受人的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3、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转让......


·劳动仲裁裁决的效力如何
      劳动仲裁裁决的效力如何一、劳动仲裁裁决的效力如何?仲裁裁决是仲裁庭做出的、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的、具体解决争议的决定。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案件......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原因和目的是什么?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原因和目的是什么?现在很多人都将买卖股票作为一种主要的投资方式,其实买股票就是买的对上市公司的预期。有些投资者在研读上市公......


·不系安全带罚款多少?
      不系安全带罚款多少?汽车座位上面的安全带,在发生交通事故的时候,可以对我们的人身起到一定的保护作用,当然前提是必须要在机动车行驶过程中系上安......


·一、离婚后分割夫妻共有财产起诉状包括哪些内容?
      一、离婚后分割夫妻共有财产起诉状包括哪些内容?(一)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原(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


·丈夫是公司法人被告妻子会被告吗
      丈夫是公司法人被告妻子会被告吗?丈夫是公司法人被告妻子会被告吗?公司法人个人有危害公司利益行为的,应按各项法律规定处罚其本人。若是有挪用公司......


·科学技术的保障措施有哪些?
      科学技术的保障措施有哪些?第二十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科普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逐步提高科普投入水平,保障科普工作顺利开展。各级人民政......


·交通事故赔偿金分配的比例是怎么规定的?
      交通事故赔偿金分配的比例是怎么规定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实行过错赔偿原则,交通事故责任者按以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负全部责任的,承担损失的......


·医疗纠纷诉讼状范文怎么写
      医疗纠纷诉讼状范文怎么写原告(受害人(女儿/儿子))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出生,________族,通讯地址:_______......


·贫困证明怎么开具?
      我国为了帮助一部分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制定了一系列的制度政策,但是,我们在进行申请相关的奖学金或者助学金的时候,一般是需要开具贫困证明的。......


·我国劳动法规定
      我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禁止招收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工作,雇佣未成年人进行相关体力劳动属于违法行为。那么未满18岁签的劳动合同有效吗?这里本站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