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有限公司的股东要求几个人才能成立?

有限公司的股东要求几个人才能成立?
  
  一、有限公司的股东要求几个人才能成立?
  
  《公司法》明确要求有限责任公司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
  
  之所以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作出限制,考虑的主要因素是:
  
  1、有限责任公司是以资本联合为基础组成的,股东人数不应少于二人;
  
  2、有限责任公司有资本联合的因素,同时还有在相互了解、相互信任基础上人与人之间结合的因素,也就是通常所称的人合因素,这就要求股东人数不宜过多;
  
  3、有限责任公司不公开募集股份,管理上是较为封闭的,在股东人数上需有一定限制;有限责任公司一般是规模不大,有股东人数限制,适宜于公司决策和经营;
  
  4、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的限制,既包括参与公司设立的最初股东,也包括在公司设立后由于新增出资、转让出资、公司合并等原因新增加的股东,也就是股东总数不能突破最高限额。
  
  对于股东人数最低限额的要求,不包括对国有独资公司的要求,因为对国有独资公司在法律上作出了特别规定。
  
  二、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根据最新的《公司法》的要求:第二十三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公司住所。第二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按照法律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交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三、股东变更程序是怎么样的?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提交原股东会决议(内容包括:转让双方当事人、转让标的、数额,其他股东优先受让权力的行使情况等,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国有独资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出资人提交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机构、部门转让出资的文件。
  
  4、转让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
  
  5、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提交新股东会决议(内容包括:新的股东会成立,修改公司章程,决定是否调整经营管理机构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股份有限公司变更股东提交新股东会决议(内容包括:新的股东会成立,修改公司章程,决定是否调整经营管理机构,由发起人盖章或者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
  
  6、章程修正案:
  
  有限责任公司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股份有限公司由发起人盖章或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
  
  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由投资人盖章。
  
  7、新股东或发起人股受让人或者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出资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企业法人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法人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社团法人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民办非企业提交民办非企业证书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变更后的股东或发起人股受让人是外商投资企业的,如公司的经营范围属于鼓励或允许外商投资的领域的,外商投资企业股东或发起人股受让人应提交:外商投资企业关于投资一致通过的董事会决议;外商投资企业的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注册资本已经缴足的验资报告;外商投资企业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外商投资企业缴纳所得税或减免所得税的证明;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其它材料。
  
  变更后的股东或发起人股受让人是外商投资企业的,如公司的经营范围属于限制外商投资的领域的,除外商投资企业股东或发起人股受让人应提交上述规定提交材料外:公司还应提交省级以上外经贸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司变更股东或发起人应报经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9、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注:依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申请股东、发起人变更或者股份转让的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
  
  由于股东或发起人的变更而使公司登记事项、备案事项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变更登记的规定提交相应的文件。
  
  综合上面所说的,有限公司的成立是有人数的限制,对于有限公事都是属于股份制的,最低也不能少于二人,同时在成立的时候也是需要准备好相关的材料,特别是公司的地址必须要在国内,所以,不同公司的类型所规定的条款就会不一样。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一、夫妻一方在婚内转移财产怎么办?
      一、夫妻一方在婚内转移财产怎么办?通常情况下离婚,两人应该平分财产。《婚姻法》第47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


·房地产公司融资经理是做什么的?
      房地产公司融资经理是做什么的?企业融资经理是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运用所掌握的企业融资知识,所具备的融资实践经验和综合组织运作能力,为企业解决资......


·承诺必须具备哪些特征或条件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一经作出,并送达要约人,合同即告成立。要约人有义务接受受要约人的承诺,不得拒绝。一项承诺,必须具备一......


·在我国离婚首付款怎么分割财产?
      在我国离婚首付款怎么分割财产?在我国离婚首付款的分割一般是遵循共同财产分割的原则,如果是双方共同支付的话,那就按照买房时共同支付。离婚时,......


·房产质押会限购吗
      房产质押会限购吗一、房产质押会限购吗2010年4月30日,北京出台“国十条”实施细则,率先规定“每户家庭只能新购一套商品房”。9月29日“国五条”出......


·供货合同能不能规定违约金?
      供货合同能不能规定违约金?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合同法》第114条......


·离婚房产价格评估的规定?
      离婚房产价格评估的规定有哪些第五十六条 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包括房地产咨询机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房地产经纪机构等。房产评估是按房屋总值......


·房屋延期交付在现今的房屋买卖交易市场中是比较常见的现象,很多
      房屋延期交付在现今的房屋买卖交易市场中是比较常见的现象,很多购房者对此都是暗自忍耐。但实际上开发商延期交付房屋属于违约,购房者可采取措施来维......


·强制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强制离婚需要什么手续诉讼离婚分为三个阶段:起诉、审理、判决。(一)起诉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


·代理人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代理人的法律责任有哪些?在下列情形下代理人需要承担责任(1)、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代理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


·三次起诉都离不了怎么办
      三次起诉都离不了怎么办?应该重点收集感情破裂的证据,三次起诉不判离,和解无用的话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