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诉前财产保全的解除申请是怎么样的?

诉前财产保全的解除申请是怎么样的?法院依法采取诉前保全措施后,一般情况下不能进行解封,只有以下的情况下,才可以由法院进行解封:1、保全申请人撤回申请的。2、财产保全的被保全人提供其他等值担保财产且有利于执行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变更保全标的物为被保全人提供的担保财产,对原查封的财产予以解封。3、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人没有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4、经法院审查,属于保全标的错误的,可由法院依法裁定撤销原查封裁定而予以解封。5、申请人的起诉或者诉讼请求被生效裁判驳回的,法院应该解封。6、具有法院认为应当解除保全的其他情形的,可由法院予以解封。二、诉前财产保全的适用条件1、需要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即申请人将来提起案件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2、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可能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失。3、由利害关系人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利害关系人,即与被申请人发生争议,或者认为权利受到被申请人侵犯的人。4、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申请人如不提供担保,人民法院驳回申请人在起诉前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三、诉前财产保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利害关系人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不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关于保全的制度,其实也是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分为财产保全还有证据保全,财产保全是担心行为人或者是侵权人存在转移财产的行为,导致不好执行或者是其他损害利益的行为所以采取的措施。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质权与抵押权的相同点以及不同点是什么?
      质权与抵押权的相同点以及不同点是什么?一、质权与抵押权的联系及相同点1、二者均以支配和取得担保物的变价价值为内容;2、二者均以担保债权的实......


·国有土地使用证未过户已建房是否可以
      一,国有土地使用证未过户已建房是否可以自建房过户涉及到土地性质,如果自建房土地为集体用地,则不可买卖,且不能办理过户及房产证。如果土地为国有......


·什么是合法解除劳动合同
      什么是合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


·公安机关批捕案件存在的问题有哪些?
      一、公安机关批捕案件存在的问题有哪些?公安机关批捕案件存在的问题有检察机关自侦案件的逮捕缺乏监督制约机制。逮捕适用过于广泛,羁押比率过高。没有......


·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


·离婚时主张退还彩礼的条件
      离婚时主张退还彩礼的条件最高院婚姻法解释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1、双方未办......


·盗窃罪南宁入刑标准是怎样的
      一、盗窃罪南宁入刑标准是怎样的(一)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一千至三千元为起点。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二......


·假释属于哪个部门管辖2023
      一、假释属于哪个部门管辖对于犯罪分子的假释,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假释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符合假释条件的,......


·车辆商业车险费率是什么?
      车辆商业车险费率是什么?一、商业车险费率是什么车辆商业保险费率是根据机动车保险费率表来确定的,机动车保险费率表是由中国保险业协会制定的关于商......


·强迫别人写的借条有用吗?
      强迫别人写的借条有用吗?强迫别人写的借条没有用的,如果当事人有证据证明是在被强迫的情况下写的借条,那么这张借条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当事人可以向法......


·网贷10几万自首可以少判吗
      在公安机关立案后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的,可以从轻处罚。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