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一、父母交通事故致死后能赔偿多少?

一、父母交通事故致死后能赔偿多少?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死亡赔偿金是对受害人作为一个民事权利主体生命权的丧失(死亡)作出的赔偿。2、是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来计算。死亡赔偿金是结合受害人的身份来确定,赔偿标准订了二等,第一等;城市居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赔偿;第二等,农村居民,是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来计算。普遍的以户籍为准,城镇户籍的,死亡赔偿金按照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农村户籍的,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二、死亡赔偿金计算方法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根据客观计算方法,以定型化赔偿模式来确定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标准和赔偿年限,具体为:就是一次性赔偿20年,死亡赔偿是固定的,受害人是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死亡赔偿金赔偿的对象是余命,但又不完全是余命,如果年龄太小,赔偿20年就完了,年龄大一点的就是年龄每增加一岁就减少一年。三、死亡赔偿金父母分多少1、原则上是平均分配。妻子、儿女、父母均是平等获得。2、但是对于:小孩才1岁,可以适当分得多一点,为其以后更多的抚养、教育留下必要充足的保障。3、父母的话:也可以适当调整多一点。四、死亡赔偿金可以作为遗产继承吗1、死亡赔偿金不属于遗产,其能作为遗产分割,但是死者的近亲属可以分割。公民因身体受到伤害而死亡,所获得的死亡赔偿金不在死者遗产范围,所以,死亡赔偿金不能作为遗产继承。2、有两种,即“扶养丧失说”与“继承丧失说”。3、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国家赔偿法》第34条规定: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造成死亡的,应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由此可见,死亡赔偿金是不法致人死亡时特有的财产损害项目,是对受害者近亲属的赔偿,综上所述,死亡赔偿金不属于遗产,其妻子、子女、父母应当均等分割,对于未成年子女和年老父母可以适当多分,死亡赔偿金按照20年计算,死亡赔偿金是死者生前抚养人必要的生活费用,可以称为抚养丧失说或者继承丧失说,死亡赔偿金是对其近亲属的赔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民事诉讼法中止终止的适用情形是什么?
      民事诉讼法中止终止的适用情形是什么一、民事诉讼法中止终止的适用情形是什么?1、民事诉讼法中止审理的适用情形:民事诉讼案件审理中止的情形,......


·一、离婚财产分割怎么收诉讼费?
      一、离婚财产分割怎么收诉讼费?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作出立案受理决定时,同时通知原告预交诉讼费。人民法院确定诉讼费的承担方和双......


·触犯非法集资怎样判刑的?
      最近几年,公安机关查处了一系列非法集资案件,其中有的案件涉及受害人众多,集资金额巨大。这类犯罪活动对社会的危害很大,不少家庭因此陷入困境。司......


·欠款条范本怎么写?
      欠款条范本怎么写?在生活中您对资金的运用是比较多的,有时候会遇到资金周转不开的时候,这时候就需要借款,那么肯定就会涉及到写欠款条,对于欠款条......


·一、二次工伤伤残鉴定流程是什么?
      一、二次工伤伤残鉴定流程是什么?1、由工伤职工所在单位填写《劳动鉴定申请表》,申请劳动鉴定。特殊情况下,职工可直接申请;2、提供历次病、伤、残医......


·实施家庭暴力如何进行认定?
      实施家庭暴力如何进行认定?1、要及时向居(村)委会、妇联组织、工作单位等,寻求帮助或者调解,或者直接向公安机关报警。日后进行诉讼时,可以请求相关......


·寻衅滋事酒后辩护词是怎样的
      寻衅滋事酒后辩护词是怎样的一、寻衅滋事酒后辩护词是怎样的酒后寻衅滋事罪辩护词中应该针对案情提出辩护,举证从轻处罚的事实,给被告争取减轻处......


·杭州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
      目前,交通事故时有发生,关于交通事故的各项处理标准都在不断地进行完善和修订。那么,相信您不是特别了解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中的具体内容,今天的我们......


·分部工程质量评定等级的标准是什么?
      分部工程质量评定等级的标准是什么?我们知道,我国工程评定分为分部工程、单位工程等。可是,由于相关知识的小众化,很多人对分部工程质量等级的具......


·劳动者的辞职,企业是否有批准权?
      劳动合同的解除遵循的是法定原则。《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见,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只需......


·刑事案件中公诉和自诉的区别
      刑事案件中公诉和自诉的区别1.定义不同:①自诉指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直接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并由司法机关直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