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挪用资金罪四川的判罚标准是什么?

挪用资金罪四川的判罚标准是什么?犯有挪用资金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挪用资金罪,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二、挪用资金罪与职务侵占罪的界限(一)侵犯的客体和对象不同。挪用资金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的使用权,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职务侵占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的所有权,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既包货币形态的资金和有价证券等,也包括实物形态的公司财产,如物资、设备等。(二)在客观表现不同。挪用资金罪表现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职务侵占罪表现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挪用资金罪的行为方式是挪用,即未经合法批准或许可而擅自挪归自己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职务侵占罪的行为方式是侵占,即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法占有本单位财物。挪用本单位资金进行非法活动的,并不要求“数额较大”即可构成犯罪;职务侵占罪只有侵占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的,才能构成。(三)在主观上不同。挪用资金罪行为人的目的在于非法取得本单位资金的使用权,但并不企图永久非法占有,而是准备用后归还;职务侵占罪的行为人的目的在于非法取得本单位财物的所有权,而并非暂时使用。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较大不退还的,这里所说的不退还,是指在挪用本单位资金案发后,人民检察院起诉前不退还。一般认为,在实际生活中,挪用本单位资金不退还的,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主观上想退还,但客观上无能力退还,另一种是客观上虽有能力退还,但主观上已发生变化,先前的挪用本单位资金的故意已经转化为侵占该资金的故意。挪用资金罪的犯罪事实认定标准在法律上规定了两点,一是挪用的数额达到了立案的标准,另一个就是超过三个月未归还,只要构成耻上述规定的事实,就可以定罪判决处理,具体情况可以结合实际的犯罪事实来进行处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网络打架会受到什么处罚,有什么规定?
      网络打架会受到什么处罚,有什么规定?在生活中,因为有一些矛盾没有解决好就会出现打架的事情,打架是一种不明智的行为,而且也很容易产生不好的社......


·汽车被高空坠物砸坏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自己的车辆停在楼下的话,很容易被误伤,因为不论是高空掉下来的一件物件,砸伤自己的车辆,还是一些其他的风险,都是需要来进......


·法院起诉离婚都需要什么资料
      法院起诉离婚都需要什么资料一、法院起诉离婚都需要什么资料《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


·私募基金成立公告是不是必须的?
      私募基金成立公告是不是必须的?一、基金形式最近在我国,金融市场经常出现“私募基金”或“地下基金”,往往指的是相对于我国在监管的政府部门,而......


·二手房中介合同怎么签
      二手房中介合同怎么签1、确定二手房中介的合同主体资格,防止不法中介,或者假中介、黑中介。2、合同中应明确佣金的约定,提醒买卖双方支付佣金是自己......


·签订劳动合同必须包含哪些内容
      签订劳动合同必须包含哪些内容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


·农民公寓可以办房产证吗
      不可以。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私自出让。因而农民公寓不能办理土地使用证、房产证、契税证。《土地管理法》规定,农......


·员工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要赔偿的依据是什么
      现在我国劳动市场当中的集体性停工事件总体来说也非常的少,不过屡次发生的没有的劳动关系产生的劳动争议案件也是居高不下的,有一多半的诉讼请求都是......


·没有满足合同纠纷立案标准可以提出民事诉讼吗?
      没有满足合同纠纷立案标准可以提出民事诉讼吗?没有满足合同纠纷立案标准不可以提出民事诉讼,《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


·劳动仲裁终局裁决流程是怎样的?
      劳动仲裁终局裁决流程是怎样的?一、劳动仲裁终局裁决流程是怎样的?1、当事人申请当事人申请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先决条件和......


·一、中国婚姻什么样才是重婚罪?
      一、中国婚姻什么样才是重婚罪?(1)有配偶者再次结婚;(2)有配偶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且周围群众认为他们是夫妻;(3)明知他人有配偶仍与之结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