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人民检察院批捕后签字吗

一、人民检察院批捕后签字吗?批捕后不需要签字,依据我国刑事诉讼的规定,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逮捕后,是不需要家属签字的,但需要通知家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第九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二、被批捕后的流程有什么?检察院批捕后,公安机关继续刑事侦查。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2、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3、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4、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三、逮捕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即:(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2)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3)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检察院出具的任何法律文书上都要加盖检察院的公章,但批捕决定书或正式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都不涉及需要犯罪嫌疑人签字。检察院批捕了犯罪嫌疑人以后,犯罪嫌疑人也不会被关押到人民检察院,还是继续由公安机关开展调查工作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延期交房时效规定是什么
      在我国商品房预售制度为购房者带来了许多问题,其中最让购房者头疼的问题就是开发商延期交房。那么,在生活中自己买的房子遭遇开发商延期交房怎么办?延......


·国外旅游买东西被骗维权提交的证据 ?
      国外旅游买东西被骗维权提交的证据?一、国外旅游买东西被骗维权提交的证据根据消费者权益争议纠纷特点,应着眼于以下几方面的证据收集。1、反映......


·婚前财产作为离婚分割财产吗?
      婚前财产作为离婚分割财产吗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


·73岁工伤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
      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标准为:配偶......


·到哪里申请著作权2023
      到哪里申请著作权2023一、到哪里申请著作权根据国家版权局《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凡作品的作者、其他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非法......


·离婚冷静期开始实施了吗?
      离婚冷静期开始实施了吗?离婚冷静期目前没有正式开始实施,关于离婚冷静期规定在《民法典》中,《民法典》的生效时间是2021年1月1日。《民法典》(202......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理论依据有哪些?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理论依据有哪些?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本人不能说明其来源是合法的行为......


·怎么收集离婚财产转移证据
      怎么收集离婚财产转移证据在离婚过程中,如果发现对方已经开始转移财产,一定要小心谨慎,最重要的一步是收集对方转移财产的证据。主要从以下几个方......


·未成年犯罪要坐牢吗,未成年人犯罪家长怎么办
      未成年犯罪要坐牢吗?这是很多人都在咨询的一个问题。实践中由于未成年人处于青春叛逆期,要是父母不严加管教的话,很容易就走上歧途,那要是未成年人构......


·离婚前转移财产犯法吗?
      离婚前转移财产犯法吗?离婚前转移财产犯法吗??离婚时,一方为了侵吞另一方的合法财产而隐藏、转移、变卖、损毁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等行为,均......


·铁路建设征地补偿的标准是什么?
      铁路建设征地补偿的标准是什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