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注册商标无效理由包括什么

注册商标无效理由包括什么
  
  一、注册商标无效理由包括什么
  
  1、绝对理由
  
  已经注册的商标,如果不具备可视性、显著性和合法性的,可以被宣告无效。另外,“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也属于商标无效的理由。
  
  2、相对理由
  
  构成商标权相对无效的原因是商标权同在先取得的权利或其他合法权益相冲突。主要包括:因与他人在先权利冲突而无效;因侵犯他人驰名商标权而无效;因抢注他人未注册商标而无效;因违反代理或代表的规定而无效。
  
  《商标法》第四十四条有规定: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二、注册商标无效有什么后果
  
  注册商标被宣告无效,其商标专用权被视为自始不存在,但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或者裁定,不具有追溯力。
  
  具体来讲,有关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或者裁定,对于在宣告无效前的下列事项,不具有追溯力:
  
  一是人民法院做出并已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判决、裁定、调解书;
  
  二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做出并已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处理决定;
  
  三是已经履行的商标转让合同;
  
  四是已经履行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或者裁定对上述四类事项不具有效力,已经执行的,不得以注册商标已经被宣告无效为由,要求恢复到原来的状况。但是,因商标注册人的恶意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则应当给予赔偿。如 “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后,又以他人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为由,采取诉讼或者其他措施,造成他人损失的,则应当予以赔偿。
  
  按照规定,注册商标被依法宣告无效的,自宣告无效之日起一年内,商标局对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不予核准。而商标局做出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当事人对商标局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职工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职工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是什么?第一,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采用这种方式解除劳动合同,只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解除合同的有关事项......


·预付款保函扣除,适用范围是什么?
      预付款保函扣除,适用范围是什么?一、什么是预付款保函预付款保函又称还款保函(RepaymentGuarantee)或定金保函,是指银行应供货方或劳务承包方申......


·广州番禺房产纠纷律师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在工作生活中遇到一些法律问题的时候,我们很多人想找个律师咨询或代理诉讼,但是又怕律师收费太高自己承受不了,其实律师收费也是有规定的,各地根据经济......


·不打官司要如何催讨欠债 如果不打官司就能够催讨回债务债款自
      不打官司要如何催讨欠债如果不打官司就能够催讨回债务债款自然最好,既能节省司法资源,还能不破坏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人情世故关系。但有的时候我......


·故意延误投递邮件罪构成是什么?
      邮寄自古以来就存在,而在如今邮递变得越来越频繁,近几年随着网购的普及,更多人选择从网上买东西,则就直接刺激快递行业的兴起,几乎每周每个人都有......


·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主体是什么?
      当今社会音像制品行业发展越来越迅速,这其中就会有不法分子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构成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下面,我们都已将相关知识整理清楚,内......


·一、夫妻双方都没证件能起诉离婚吗?
      一、夫妻双方都没证件能起诉离婚吗?不能,法律规定,去法院起诉离婚是需要有婚姻证明的,也就是结婚证,如果没有结婚证是不可以起诉离婚的,需要补办......


·合同解除后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合同解除后的法律后果有哪些?合同解除后的法律后果有未履行的合同不再履行,并且需要存在违约责任的,承担违约责任。我国法律承认合同解除与损害赔偿并......


·现在的人应聘企业不仅仅只看公司的工资待遇,还包括其他的福利待
      现在的人应聘企业不仅仅只看公司的工资待遇,还包括其他的福利待遇,现在福利待遇已经成了很多公司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的有利手段,现在的福利待遇除了......


·一、交通事故肇事方有误工费吗?
      一、交通事故肇事方有误工费吗?交通事故中肇事方一般是没有误工费的。作为过错方应该承担对方包括误工费在内的赔偿。误工期间一般较为明确,进行治疗......


·刑法关于未成年犯罪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刑法关于未成年犯罪的规定是怎么样的?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