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劳动纠纷仲裁裁决期限是多久?

劳动纠纷仲裁裁决期限是多久?仲裁庭裁决案件,应当自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有下列情形的,仲裁期限按照下列规定计算:1、申请人需要补正材料的,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的时间从材料补正之日起计算;2、增加、变更仲裁申请的,仲裁期限从受理增加、变更仲裁申请之日起重新计算;3、仲裁申请和反申请合并处理的,仲裁期限从受理反申请之日起重新计算;4、案件移送管辖的,仲裁期限从接受移送之日起计算;5、中止审理期间不计入仲裁期限内;6、有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另行计算的其他情形的。因出现案件处理依据不明确而请示有关机构,或者案件处理需要等待工伤认定、伤残等级鉴定、司法鉴定结论,公告送达以及其他需要中止仲裁审理的客观情形,经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中止案件审理,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中止审理的客观情形消除后,仲裁庭应当恢复审理。二、劳动仲裁流程是什么?1、劳动保障当事人提出仲裁的,应当从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2、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受理的,应当由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并组成仲裁庭,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作出不予受理通知,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日内提交答辩书及相关证据。被诉人没有按时提交或不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案件审理。3、仲裁庭应当于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时间、地点的书面通知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撤诉处理,被申请人可以缺席裁决。4、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案,案情复杂确需延期的,经报仲裁委员会批准,可以适当延期,但不得超过十五日。5、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6、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7、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和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如果说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发生了纠纷争议后,也是可以依法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的,那么在申请了劳动仲裁后也是需要仲裁机构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裁决,同时仲裁庭在处理劳动争议时也是需要先进行调解,在调解无果的情况下则会按照证据做出裁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高空坠物导致车辆损害赔偿责任如何确定?
      高楼是社会经济的发展所带来的,这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便利,但是不可否认的是,由于不少人缺乏道德素养,或者是由于不小心所致,导致日常生活中的高空......


·什么罪属于告诉才处理的
      什么罪属于告诉才处理的⒈侮辱、诽谤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⒉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


·上下班交通事故工伤认定赔付问题是什么
      现如今,城市的发展可谓是日新月异。交通的快速发展也使得我们的生活更加方便。在日常生活中,上下班是交通的高峰,出现交通事故的现象也很平常。那么......


·合同撤销权的除斥期间是多久?
      合同撤销权的除斥期间是多久合同撤销权的除斥期间是多久没有统一的一个规定,需要根据不同的事实而定,短的有几个月,长的有五年。如《民法典》第六......


·非公共场所扒窃的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非公共场所扒窃的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一、非公共场所扒窃的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


·离婚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在我国离婚有两种方式,一是协议离婚,二是诉讼离婚,在协议离婚中,夫妻双方会将夫妻共同财产,共同债务,小孩抚养权以及抚养费等等内容在离婚协议中......


·临时股东会人数要求是怎样的
      临时股东会人数要求是怎样的1、董事人数不足规定的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5人至19人。所以,董......


·上海二手房买卖交易流程是怎样的
      随着房价的越来越高,很多人已经面临着买不起房的困境,特别是在像北上广这样的一线城市,大部分的工薪一族购房都选择的是二手房。于是,对上海二手房......


·一般在缓刑怎么监管的?
      一般在缓刑怎么监管的?对缓刑人员的监管,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执行。其中的规定非常详细。这里无法一一列举,可以择选部分规定如下:第十......


·挂名股东免责协议有用吗
      挂名股东免责协议有用吗挂名股东实际上就是公司的股东,一旦需要承担责任,该股东无法避免。挂名股东(显名)和隐名股东之间的协议,对于双方内容是有效......


·商标续展什么时候开始进行办理
      商标续展什么时候开始进行办理一、商标续展什么时候开始进行办理有效期期满之前十二个月可以进行续展并缴纳续展费用,每次续展有效期仍为十年。续......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