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老公养小三生孩子算重婚吗?

老公养小三生孩子算重婚吗?不一定属于重婚,还必须有一起共同生活的证据才可以认定重婚。重婚是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行为。即已经有了一个婚姻关系,又与他人缔结第二个婚姻关系,认定的条件有:(1)法律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构成的重婚。只要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不论双方同居与否,或是否举行婚礼,重婚即已形成。(2)事实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或关系)共同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事实上已构成重婚。重婚是违反婚姻法一夫一妻制原则的违法犯罪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立法一贯保护一夫一妻制,禁止重婚。构成重婚罪的,必须依法承担刑事责任。二、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1.与配偶登记结婚后,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2.与配偶登记结婚的,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3.与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记结婚,但与配偶和他人曾先后或同时以夫妻名义同居而重婚,此即两个事实婚的重婚。4.与原配偶未登记而确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后又与他人登记结婚而重婚,此即先事实婚后法律婚型。5.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其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同居而重婚。由此可知,重婚在一定程度上和事实婚姻挂上了钩。老公养小三的行为,只能从道德上进行谴责,并不构成违法犯罪的情况,具体情况下可以基于实际的生活情况而定,如果被害人掌握了老公与小三存在以公开的夫妻身份参与民事行为的,是可以认定为重婚罪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民法总则监护裁决的原则有哪些?
      民法总则监护裁决的原则有哪些?父母对子女负有监护的义务,在离婚案件中,双方争论的焦点往往在监护权的归属上。如何做出有效裁决是对法院的一个考验......


·假冒专利罪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假冒专利罪在我国是有明确的规定的,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对这个罪名都是做出了相应的司法解释的,但是很多人对该司法解释的内容并不熟悉。下......


·土地使用证未经四邻同意怎么办
      对于土地使用证的办理,通常情况下都要有街坊四邻的同意才能办理,这不仅是生活中的需要,同样也是法律规定的要求,但是在实际生活中我们不难发现需要......


·怎样防止个人债务纠纷的发生
      怎样防止个人债务纠纷的发生一、怎样防止个人债务纠纷的发生(一)个人借款可以约定无息借贷,但如果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经催告不还后出借......


·军人起诉离婚手续费吗?
      军人起诉离婚手续费吗?需要,手续虽然有所不同,但是手续费都是需要的。离婚诉讼费交多少?(1)离婚诉讼费标准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


·商标侵权的表现形式
      商标侵权的表现形式商标是属于商标持有人的,商标的持有人可以进行排他的使用,如果有侵权行为可以要求赔偿。对此我们要了解商标的侵权表现形式。那么......


·开设赌场罪是否有数额标准
      开设赌场罪是否有数额标准我们发现很多关系到财产方面的犯罪,其实都是对具体的数额有要求的,此时不管是定罪还是处罚,基本上都离不开财物的数额。......


·一、房屋买卖合同买方逾期付款解除合同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一、房屋买卖合同买方逾期付款解除合同需要承担什么责任?房屋买卖合同买方逾期付款解除合同需要承担双倍返还定金的责任,房屋买卖合同签订之后,任一方......


·讨债技巧—居安思危催款兵法
      治国安邦,要在国泰民安时考虑到可能发生的危机;领兵打仗,要在胜利时想到可能遭遇的失败;企业经营,要在盈利时想到可能的亏损。同样,借款给别人,......


·被害人指认可以刑拘吗?
      被害人指认可以刑拘吗?一、被害人指认可以刑拘吗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2、被......


·肇事逃逸了多久会被抓?
      肇事逃逸了多久会被抓?没有明确规定,看交警的办案速度,一般快的只需要几天时间就会被抓。肇事逃逸涉嫌严重的违法犯罪肯定会进行批捕,关键就是时间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