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法律规定什么是著作权质押?

法律规定什么是著作权质押?著作权质押是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依法将其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出质,将该财产权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权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权的价款优先受偿。其中债权人为质权人,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按照《民法典》,债的担保方式有抵押、质押和留置三种,质押又可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两种。著作权中的财产权是一种可让与的财产权,因此它可以成为权利质押的标的。属于担保方式中的权利质押。二、根据《民法典》以及《合同登记办法》的有关规定,应符合以下规定:(1)著作权出质人必须是合法著作权所有人。著作权为两人以上共有的,出质人为全体著作权人。中国公民、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向外国人出质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必须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2)以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到登记机关进行登记。合同自《合同登记证》颁发之日起生效。(3)出质人出质后,不得擅自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已出质的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如果出质人经质权人同意,则可以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但出质人所得的转让费或许可使用费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向与质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4)质权人不得擅自使用已出质的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的目的只是债权的担保,而非供质权人使用,如果质权人未经同意而使用这些权利,则构成侵权。(5)被担保债权因清偿、抵消等原因消灭后,质权人应协助出质人到登记机关办理合同注销登记。著作权质押的具体情况应当基于著作权的具体情况而定,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著作权也是可以作为财产权来进行抵押或者质押处理的,涉及到债务情况的认定上还需要按照双方协商的情况来处理,可以签订质押或者抵押协议来进行认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单方聚众斗殴和寻衅滋事如何定性
      聚众斗殴随着中国法治化进程的不断加深已经很少出现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我们对其了解的方式多来自于影视作品,聚众斗殴不仅危害他人生命安全,也给社......


·一、公职人员醉驾要开除公职吗?
      一、公职人员醉驾要开除公职吗?只要不是有期徒刑以上和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就不会开除公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


·实现抵押权需要什么条件
      实现抵押权需要什么条件1、存在有效的抵押权。抵押权的实现首先应以抵押权存在为前提,当事人只有享有抵押权时,才可以实现抵押权。其次,抵押权必须合......


·公司偷税漏税3万什么罪?
      一、公司偷税漏税3万什么罪?公司偷税漏税3万触犯的是偷税漏税罪,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的百分之十以上的;1、对自......


·辽源五险一金缴纳比例是多少?
      现在辽源市大部分企业都会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在五险一金的计算公式中,缴纳比例和缴纳基数是最重要的两个因子,通常缴纳基数就是职工工......


·商标续展什么时间提出才行
      商标续展什么时间提出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的12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


·撤回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后果是什么
      撤回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后果是什么一、撤回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后果刑事诉讼若由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不影响刑事判决;若被害人出具谅解书,会酌情轻判。刑......


·遗赠扶养协议承担债务清偿责任吗
      遗赠扶养协议承担债务清偿责任吗?遗赠扶养协议中的扶养人要承担债务清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执行遗......


·死刑立即执行的情况有哪些
      在死刑处罚里面,具体还分为了死刑立即执行与死刑缓期执行两种。相比之下,肯定是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要严重一些的。但并不是任何一种情况下都适用死刑......


·上市公司债券融资方式都有哪些优势?
      上市公司债券融资方式都有哪些优势?一、优势分析债券融资和股票融资是企业直接融资的两种方式,在国际成熟的资本市场上,债券融资往往更受企业的青......


·租房子没签合同能退吗
      租房子没签合同能退吗租房押金不退怎么办?就当前租房的情况来看,一般房东都会要求承租人支付一个月或者两个月的房租数额作为租房押金,而之后双方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