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工伤护理费是多少?
一、三级工伤护理费是多少?
工伤保险条例第34条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
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
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标准为: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
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二、工伤赔偿标准
(一)医疗费
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3款。
3、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1、标准: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
2、要求:住院期间。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
4、备注:单位没有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参考当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金标准。
(三)交通费、食宿费
1、标准: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2、要求: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
(四)康复治疗费
1、标准: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6款。
3、备注:依地方规定,康复治疗需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定。
(五)辅助器具费
1、标准: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
2、要求: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2条。
(六)停工留薪
1、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要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
4、备注:停工留薪期根据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各地的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但确定的部门和程序,依地方规定。
(七)护理费
1、标准:
(1)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2、要求:生活护理费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职工按月享受。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第3款、第32条。
(八)伤残补助金
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1个月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建筑务工人员在工作往往会有一定的危险性,企业需要为员工购买相应的保险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因工致残致畸的定义为工伤,需要支付相应的补偿金。工伤鉴定级别不同,得到的经济补偿金数额就不一样。当事人应该及时向单位要求补偿和医疗救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多少年?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多少年??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有什么法律特征?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简单来说,可以归纳为四点:违法性;公开性;利诱性;社会性......
·多少利息算高利贷 怎么计算高利贷利息
在我们生活的周边,民间借贷的现象十分的普遍,而在民间借贷活动中一般都会约定比较高的利息,此时就有可能构成高利贷。那么您知道高利贷的利息是如何......
·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比例咋确定
在所有的招标采购活动当中,招标方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都是出于保护自身利益,维护招投标活动的公正性和公平性的考虑,特别是在政府采购中,交纳政府采......
·网络诈骗6000元判多久?
网络诈骗6000元判多久?随着时代的发展,经济在发展,科技在发展,当然互联网也在飞速的发展起来了,都说了,既然有好的一面那就会有不好的一面,不好......
·最新江西省九江市彭泽县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江西省九江市彭泽县征地补偿标准 辽宁省人民政府公布《关于开展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的通知》,由省国土资源厅统一印制下发,自2015年10......
·龙岗区工伤鉴定的规定程序是什么?
劳动者的安全问题是需要用人单位和个人关注预防,特别是工作在危险区域的劳动者更需要去保护,一旦发僧事故就会造成严重的后果,而在工作中受伤是工伤......
·公司变更注册地址流程有哪些?
公司变更注册地址流程有哪些?一、申请营业执照变更(迁入地工商局)申报材料: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2、公司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委......
·试管离婚孩子归谁
试管离婚孩子归谁视情况而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
·录音证据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
录音证据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生活中,借钱有欠条、录音、证人证言等证明方式,而大多数人都会选择打欠条。但是如果没有打欠条或者欠条丢失了,只剩下......
·一、交通事故全责情形?
一、交通事故全责情形有哪些一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一方当事人无下列情形,有下列情形的一方当事人负全部责任:(一)追尾的。(二)逆行的。(三)......
·法律制裁分类具体包括哪些?
法律是保护您权利的手段,如果有违法犯罪的事情,法律会对当事人进行法律制裁,然而法律制裁有什么类型呢?根据不同的标准,法律制裁分类也会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