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的司法解释规定是什么?

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的司法解释规定是什么?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的司法解释规定是对于隐名股东和显明股东作出了区别方面的认定,隐名股东也叫实际投资人,是指依据书面或口头协议委托他人代其持有股权者。与隐名股东对应者,通常被称为显名股东。显名股东,是指在公司隐名投资过程中,约定将隐名股东的出资以自己名义出资、登记的一方当事人。隐名股东是指为了规避法律或出于其他原因,借用他人名义设立公司或者以他人名义出资,但在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中却记载为他人的出资人。与此相对应,显名股东(或挂名股东)是指记载于工商登记资料上而没有实际出资的股东。隐名投资是指投资人实际认购了出资,但是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股票(仅指记名股票)、出资证明书和工商登记等却显示他人为股东的一种投资方式,在这种投资方式中,实际出资并享有投资收益的人被称为“隐名投资人”、“实际投资人”或者“隐名股东”,而被个投资公司对外公示的投资者则可称为“显名股东”。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的不同:集中体现在股东资格的认定上,行使权利的便利上。二、隐名股东的身份该怎么认定?与显名股东间有协议虽然这个协议对于公司不具有约束力,但是在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之间依然有效。它不仅是隐名股东用来约束显名股东的依据,也是证明隐名股东对于公司实际出资的有力证据。根据上海市高院的规定,如果双方在协议中未约定隐名股东为股东或者承担投资风险,并且隐名股东也没有以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管理或者未实际享受股东权利的,双方之间隐名投资关系将不会被认定,而是按债权债务关系处理。不实际参加公司经营在实践中,有的隐名股东不参与公司经营,完全由显名股东负责,有的则以自己名义行使股东权利。由于公司的社团性,公司的其他股东有权知道公司的投资人是谁。隐名股东以自己名义参与公司经营,行使股东权利,是公司以及其他股东知道并且认可隐名投资行为存在的证据。因此,许多地方的法院均把隐名股东是否实际参加公司经营作为确认隐名投资关系的重要条件。在我们现实生活当中,现在股东他也是分为不同的状态的,比如说有一些股东他就是实际的投资了一些钱财,而且也参加公司的运营活动,这就是属于正常的股东,但是也有一些股东,他们仅仅是有相关的名义,并没有实际的进行出资,所以此时就是存在着隐名股东。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离婚小孩的抚养权归谁
      如果家庭中有未成年子女的话,那么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就需要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作出处理,此时夫妻离婚小孩的抚养权归谁呢?可能很多人都不太清楚,针对......


·现在
      现在,很多的农村进城误工人员或者这是三四线城市人员进入到发达的城市打工的人员越来越多。在这个过程中,外地务工人员在外地受到伤害应该如何的处理......


·涉嫌票据诈骗罪怎么认定
      涉嫌票据诈骗罪怎么认定一、涉嫌票据诈骗罪怎么认定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体,既侵犯了他人的财物所有权,又侵犯了国家的金融管理制......


·借条与收据区别是什么?
      借条与收据区别是什么?借条与收据区别在于产生原因,性质以及诉讼时效和证明力度。具体来说的话,前者产生的原因是借款存在,后者是因为借款已经归还,......


·传销罪自首怎么判判定处罚
      随着网络的不断发展,信息的更新速度越来越快,运用网络违法犯罪的花样也越来越多。虽然人们辨别信息的能力提高了,但是仍然会有一部分人上当受骗。比......


·厦门孩子抚养费标准如何履行
      现如今我国的离婚率是越来越高,而且离婚不仅仅是夫妻双方分开那么简单,最重要的就是离婚会牵扯到老人和孩子,夫妻双方离婚后还需要承担孩子的抚养费......


·三方债权债务互相抵销协议范文 债权债务可能给我们带来的问题
      三方债权债务互相抵销协议范文债权债务可能给我们带来的问题对自身的影响是非常大的,因为债权债务直接涉及到的就是金钱利益,如果没有处理好的话就......


·注册股权公司注册资本的规定是什么?
      注册股权公司注册资本的规定是什么?一、注册股权公司注册资本的规定是什么?注册股权公司注册资本的规定是根据公司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


·一、老人知道要拆迁写的遗嘱中可以对拆迁款进行分配吗?
      一、老人知道要拆迁写的遗嘱中可以对拆迁款进行分配吗?不可以,被继承人只能就本人的生前个人财产订立相应的遗嘱,不确定(未分到)的遗产是不能订立遗......


·夫妻共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是什么
      夫妻共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是什么(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对于一房多卖谁优先受偿?
      对于一房多卖谁优先受偿?对于一房多卖谁优先受偿?查封在先的优先受偿。如果房产查封前存在抵押,则房子拍卖后优先偿还抵押权人,才能由查封人后......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