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一、交通事故死亡可否要求精神赔偿?

一、交通事故死亡可否要求精神赔偿?
  
  交通事故死亡可要求精神赔偿,当事人在交通事故侵权损害赔偿中,应一并提起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的请求,否则诉讼后不得提起。(参照《精神赔偿解释》第八条)
  
  赔偿类别:
  
  1、致人残疾的,为残疾赔偿金;
  
  2、致人死亡的,为死亡赔偿金;(另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死亡赔偿金已可视为财产损失)
  
  其他损害情形的精神抚慰金(其他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参照赔偿解释第九条)
  
  司法实践中,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的精神损害赔偿法院不予支持。
  
  精神损害抚慰金原则上一次性支付,特别情况下可以分期支付。
  
  二、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法规规定
  
  交通事故产生的精神损害赔偿责任,以承担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形式实现,其法律依据最早源于我国《民法通则》120条中公民对姓名、肖像、名誉、荣誉四项具体人格权遭侵害后责任承担的规定,现今具体的法律规定见于我国《侵权责任法》22条即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8条,而其具体适用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交通事故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范围
  
  交通事故中产生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责任的情况依据《精神赔偿解释》第1条之规定存在有两种情形:
  
  (一)交通事故导致了受害人生命权遭受非法侵害的后果;如交通事故导致了被害人死亡、伤残的结果。
  
  (二)交通事故导致了受害人健康权遭受非法侵害的后果。如交通事故由此给受害人带来某种或是某些非一般疾病的困扰。
  
  以上两种情形只要具备一种,受害人或其近亲属都可以依法要求侵害责任人给与精神损害抚慰金。
  
  交通事故精神损害抚慰金的确定
  
  精神损害是一种外人无法计量的无形伤害,对于精神损害的大小和程度一般无法用物质尺度来衡量,因此,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对于精神损害抚慰金,只能依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包括地区经济环境,当事人的身份,当事人的家庭背景,当事人在案件中责任的大小,社会影响力等由法官依据自由裁量权在一个类似客观合理适当的范围内进行确定。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对于精神方面的损失赔偿,这在法律当中是有严格的规定的,比如说交通事故导致人员的死亡,在此状况之下的话是,相应的精神赔偿金发放的,但是具体是否能够得到法院的支持,还是需要根据具体实际情况来判断是否存在损失。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被批捕案件有管辖权吗?
      一、被批捕案件有管辖权吗?指定管辖是指由上级人民法院以指定的方式确定具体案件的管辖权。需要指定管辖的案件有以下两种情况:①管辖不明。对于......


·车祸人伤保险理赔依据是什么?
      车祸人伤保险理赔依据是什么?不同的赔偿项目所需要的单证如下:医疗费:需要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药费收据。误工费:要有医院出具的需要休息养病的证明......


·遗赠扶养协议房子过户怎样办理
      遗赠扶养协议房子过户怎样办理一、遗赠扶养协议房子过户怎样办理(一)房产继承应先到被继承房产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


·公司可以无偿转让股权吗
      可以。股权无偿转让是可以的,但要缴纳相关的税。还有进行工商变更手续。也可以签订无偿股权转让协议,还可以签订有偿股权转让协议。纳税人及扣缴义务......


·拘留14天批捕是什么意思?
      一、拘留14天批捕是什么意思?就是先被刑事拘留(14天),到期后被检察院批准逮捕了,继续关押在看守所。对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刑事拘留的期限......


·原告被告都不申请司法鉴定法院还会鉴定吗?
      按照一般规定,司法鉴定是由案件当事人提出申请,法院批准后委托司法鉴定机构执行。那么原告被告都不申请司法鉴定法院还会鉴定吗?法院是否有自行委托......


·销售假药是否移交公安?
      销售假药是否移交公安?销售假药应当移交公安。“生产销售假药需要移送公安部门”的法律依据应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令[2015]第23号)第七十......


·公房在我国可以说是一定时期的历史产物了,如今虽然已经没有新修
      公房在我国可以说是一定时期的历史产物了,如今虽然已经没有新修建的公房,但之前遗留下来的公房却也不少。法律中明确规定公房是不能够进行买卖的,但......


·遗弃女婴罪我国法律是怎样规定的
      过去时代人们重男轻女,男女地位严重的不平等。但是随着时代的发展,当今社会已经处于一个男女平等的地位,但是这种重男轻女的思想在某些人身上仍然根......


·故意杀人情节较轻的情形是什么
      一、故意杀人情节较轻的情形是什么犯故意杀人罪,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刑。根据司法实践,主要包括:(1)防卫过当的故意杀人;(2)义愤杀人,......


·一、未签劳动合同但是交了社保公司应该怎么赔偿?
      一、未签劳动合同但是交了社保公司应该怎么赔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