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一、醉驾交通事故后交强险怎么赔偿?

一、醉驾交通事故后交强险怎么赔偿?
  
  根据司法解释的第18条,醉酒驾驶造成第三者人身损害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但保险公司在理赔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应该说司法解释采取了一种比较合理的折衷做法,首先明确保险公司应该赔偿,体现了交强险保障交通事故受害人能得到及时救助的立法目的;同时又明确由侵权人承担最终的赔偿责任,体现了对侵权行为的制裁。
  
  按照规定,酒精含量达20毫克到80毫克之间将被认定为酒后驾驶,这种情况下出险,交强险照赔;
  
  但酒精含量在80毫克以上则属于醉酒,出险后如果受害者索赔,保险公司可赔偿受害者,但事后可向车主索赔。
  
  按照交强险条例规定,交强险责任限额在统一的责任限额下实行分项限额,其中机动车有责任情况下,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
  
  但是按照道交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据悉,很多地方法院以会议纪要等方式,要求保险公司在12.2万元的交强险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理由主要是:交强险是强制保险,不属于保险法调整范围,应当只受道交法和交强险条例调整;道交法第七十六条的理解是不管有责无责都要赔付;道交法没有细分各项赔偿数额,交强险条例与道交法规定相悖。
  
  在这些判决中,法院还有一个重要理由是:分项理赔的医疗费用限额1万元太低,受害人的权益根本得不到有效保障。
  
  但打通分项限额赔偿后,直接带来的是保险公司的赔付增加。有的法院不区分有责无责,无责赔付的1.21万元的总限额被提高至有责的12.2万元,只要在限额内都赔偿。
  
  除了分项赔付外,对于醉酒等情况下造成的人伤是否赔偿,各地司法判决也不一。
  
  按照交强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有的法院认为,上述规定只是针对醉酒等情况下出现的财产损失不赔,但是人身损失应该赔。
  
  也有的法院认为,根据侵权责任法规定:“盗窃、抢劫或者抢夺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仅可对盗抢期间发生的交通事故免赔,无证、醉酒驾驶以及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被排除。
  
  交强险条例第二十二条保险公司仅在医疗费用的分项限额以内承担垫付责任,其他人身和财产损失,不垫付不赔偿。
  
  保险公司对免责条款有显著标志(如字体加粗、加大、颜色相异等),对全部免责条款单独印刷,并附有“投保人声明”,投保人已签字并表示明了的,一般就可认定保险公司进行了“明确说明”。
  
  二、酒后驾驶出险商业车险赔吗
  
  商业险相对于交强险,该保单内的险种可以根据客户自己要求选择购买,保险公司不能强制要求购买基本险。
  
  商业车险包括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盗窃险、车上人员险、自然险、玻璃险、不计免赔险等险种。
  
  各保险公司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盗抢险条款等都有规定,驾驶人饮酒、吸食或注射毒品、被药物麻醉后使用被保险机动车造成的损失,都属于保险条款除外责任。
  
  但交强险则规定,“驾驶人醉酒”情况下发生保险事故属除外责任,但保险公司也要负责垫付和赔偿。
  
  对于商业车险来说,酒后驾驶出险保险公司都不予以赔付。
  
  驾驶员酒驾和醉驾的事故责任是不一样的,醉驾的性质更为严重,驾驶员不仅需要承担罚款和赔偿,还会被吊销机动车辆驾驶证,扣除十二分。事故责任若是有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的情况的,责任人应该按照主次责任的比例予以赔偿金支付,以及进行罚款。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签订合同时合同必须双方签字吗?
      签订合同时合同必须双方签字吗?一、签订合同时合同必须双方签字吗?签订合同时合同必须双方签字的。合同是需要双方签字,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


·公安机关拘留犯罪嫌疑人的时限是多长
      公安机关在对刑事案件依法进行侦查的时候,此时可以根据案件的需要,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措施,暂时限制其人身自由。但这也是有时限规定的,那到......


·生产伪劣农药罪的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
      生产伪劣农药罪的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生产伪劣农药罪既遂的处罚情况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七条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销......


·故意延误投递邮件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故意延误投递邮件罪是指邮政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故意延误投递邮件,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构成故意延误投递邮件罪量刑......


·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影响有哪些?
      我们知道,劳动合同法主要是保护劳动者的权益。所以,自从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完善了劳动合同制度,更加明确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权利以及义务。当然......


·用益物权有哪些类别?
      用益物权有哪些类别?我们在深入讨论一些物权方面的专业法律问题时,会涉及到一些很专业的术语,比如用益物权。那么,您不禁要问,什么是用益物权,......


·女方提出离婚不给抚养费能行吗?
      女方提出离婚不给抚养费能行吗?女方提出离婚不要孩子不出抚养费吗?《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


·私家车营运证怎么办理网约车营运证?
      私家车营运证怎么办理网约车营运证?第一步:门槛符合“五无人员”才允许参加考试。(一)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


·虚假诉讼当事人救济途径有哪些?
      虚假诉讼当事人救济途径有哪些?1、如果对方当事人有虚假诉讼行为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查证属实的,会追究其司法责任。如果虚假诉讼......


·一、爷爷将房屋买卖给孙子要交什么税?
      一、爷爷将房屋买卖给孙子要交什么税?房屋买卖办理过户的主要费用有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和契税三种。其中房产满五年,营业税是免征的,同时个税也免征,......


·养殖场被拆有补偿吗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养殖场因为征收被拆的,那么会给与一定的补偿。养殖场征收补偿包括四方面:对地的补偿;对地上附着物的补偿;停产停业的补偿;合......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