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劳动仲裁后多久出裁决?

劳动仲裁后多久出裁决?
  
  一、劳动仲裁后多久出裁决?
  
  劳动仲裁后一般来说四十五日会结案,案情复杂的不能超过六十日。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 【仲裁审理时限及先行裁决】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劳动仲裁需要的材料,我们可以归纳为三类不同的人申请劳动仲裁需要的材料也不同:
  
  第一类、申请人是员工的,请提交下列材料:
  
  (1)劳动仲裁申请书(详细陈述申请事项事实理由,一式两份或按被申请人人数提供;
  
  (2)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3)有委托代理人的,需当面签定并提交《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事项,同时提交受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人的代理人是律师事务所派出的执业律师,应提供执业律师的证件复印件:如委托人的代理人是公民,应提供与委托人签订的不收费代理协议书,以及代理人和委托人之间的关系的法律资料;
  
  (4)被申请人工商注册信息资料;
  
  (5)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暂住证、工作证、厂牌、工卡、工资表(单)、入职登记表、押金收据、以及被处罚凭证和被开除、除名、辞退、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通知或证书等。申请人提交证明材料时,应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审核后退回原件;
  
  (6)《提交证据材料清单》一式两份;
  
  第二类、申请人属集体争议的,请提交如下材料:除提交第一类(1)至(6)项资料外,申请人需推荐3或5名员工代表,并提交员工代表名单以及全体员工签名表,其中属欠薪的集体争议案件,申请人还需提交用人单位拖欠员工工资的人员名单和拖欠余额表。
  
  第三类、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请提交下列材料:
  
  (1)被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与第一类第(6)项要求相同);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5)有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事项)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6)《提交证明材料清单》(一式两份)。
  
  一般社会上劳动方面最容易受到侵害的就是处于弱势的平民劳动者,所以申请仲裁的也通常是这些受到损害的人,为了尽可能让他们的损失不会因为处理时间过长而增大,法律就要求仲裁局在接收到案子后一个半月的时间里就需要解决好。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怎么防范应收账款过时效
      应收账款是指企业在正常的经营过程中因销售商品、产品、提供劳务等业务,应向购买单位收取的款项,企业对应收帐款的追收应在诉讼时效内进行,那应收账......


·劳务派遣制度上墙制度?
      劳务派遣制度上墙制度有哪些一、劳务派遣制度上墙制度有哪些《劳务派遣公司管理制度》第一条 为了增强公司依法管理的规范性和派遣员工遵纪守法的......


·离婚诉讼案件流程是什么
      离婚诉讼案件流程是什么一、离婚诉讼案件流程是什么1、起草起诉状;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4、法院决......


·员工主动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应该什么时候提出
      员工主动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应该什么时候提出员工不想继续在单位工作时,可以单方面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这个需要提前一个月向单位提出。如果单位同意,......


·交通肇事逃逸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交通肇事逃逸的构成要件有哪些交通事故发生以后,很多肇事者为了逃避赔偿责任以及法律责任会选择逃逸,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交通事故逃逸会对肇事者加......


·诉讼时效期间的中止中断区别是什么?
      诉讼时效期间的中止中断区别是什么?1、发生诉讼时效中止的事由是由于当事人主观意志以外的情况,而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则取决于当事人的主观意志即......


·山东故意毁坏财物罪数额标准是多少?
      山东故意毁坏财物罪数额标准是多少?一、山东故意毁坏财物罪数额标准是多少?由于我国刑法对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中的数额未作出明确界定,因此各地......


·靠醉驾碰瓷挣钱犯法吗?
      靠醉驾碰瓷挣钱犯法吗靠醉驾碰瓷挣钱是属于一种违法的行为,按照法律上的相关条例,可以将其简单的定性为欺诈罪。由于“碰瓷”的特点,其目的行为......


·包庇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包庇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行为。包庇罪的认定标准如下:1、侵害的客体是司法机关正常的刑事诉......


·劳务派遣合同应具备的基本条款是什么?
      劳务派遣合同应具备的基本条款是什么基本条款就是要注明用人单位及派遣单位与劳动者三者之间的关系,同时要注明用工岗位、工作时间、工作薪酬及保险......


·医疗事故赔偿纠纷怎么解决?
      医疗事故赔偿纠纷怎么解决?对于在诊疗过程中发生的损害事故,并不一定就会过程医疗事故罪,也有可能仅仅是一般的医疗事故。不同的定性下对事件的处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