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法律网
21.nj64.com
南京杨晗璐律师电话15996265110

公司注销后海外债务由谁承担?

公司注销后海外债务由谁承担?公司注销的,由公司原来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对没有处理的债权要承担责任。具体情况如下:1、股东出资瑕疵《公司法》司法解释二第22条规定:“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债权人主张未缴出资股东,以及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或者发起人在未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2、股东抽逃资本如果股东出资后又抽逃、转移部分或全部资金,导致公司履约能力不足,显然违背了资本充实原则,股东应在抽逃公司资产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若股东将全部注册资金抽走或抽逃后的注册资金达不到法定最低限额,应视该公司无法人主体资格,由股东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3、公司清算程序不合法根据法律规定,注销公司应当经过合法的清算程序,包括告知债权人主张债权等,否则即便已经注销也可以要求股东承担赔偿责任。(1)公司解散后恶意处置公司财产,股东对公司债务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2)公司未经清算或进行虚假清算,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亦需为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3)清算组未合法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致使债权人未获清偿的;(4)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者灭失的;(5)公司主要财产、帐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进行清算的。二、相关法律知识为了维护交易安全,保障债权人的利益,《公司法》对申请公司注销登记做了严格的规定,除非因合并或者分立外,公司在申请注销登记前必须经过法定清算程序。所谓清算,就是通过一定程序了结公司对外所有的法律关系,并在清偿所有债务后将公司剩余财产分配给公司股东的程序。清算程序中的一个环节就是由清算组核实债权并进行清偿,清算组应在清算期间通知、公告债权人,由公司的债权人向清算组申报债权,公司只有在完成清算程序后,才可以申请注销登记。对于公司注销的相关情况,还涉及到对债权及相关债务进行清算等情况,在司法实践中,对于相关情况的处理和认定,应当基于实际情况而定,特别是对于不同的债务认定情况,还需要根据实际的债务形成情况来进行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杨晗璐律师,手机:15996265110

@杨晗璐律师简介:女,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刑事、知识产权纠纷,多...More>>

·女职工生育期间怎么支付工资
      女职工要是需要生育子女的话,此时允许其向所在单位请产假。而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必须要保证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待遇,也就是要支付一定的工资......


·保全资产远超诉讼标的可以吗
      一、保全资产远超诉讼标的可以吗财产保全超过诉讼标的范围是不可以,并且财产保全的申请需要由当事人提出。利害关系人与他人之间争议的法律关系所......


·离婚财产分配协议有民政局章吗?
      离婚财产分配协议有民政局章吗民政局是没有资格对夫妻之间的共有财产进行分割的,对夫妻财产的分割可以协议或者诉诸法院。要对财产予以界定。离婚予......


·关于教师吸毒可以如何处理?
      一、教师吸毒可以如何处理《禁毒法》第三十三条 对吸毒成瘾人员,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社区戒毒,同时通知吸毒人员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的城......


·应收账款是实物证据吗?
      应收账款是实物证据吗?一、什么是应收账款?应收账款(Receivables)应收账款是指企业在正常的经营过程中因销售商品、产品、提供劳务等业务,应向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集资诈骗罪既遂如何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集资诈骗罪既遂如何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集资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


·签订的合同未生效如何解除?
      合同未生效如何解除在实务中,因为一些合同虽未生效,但是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为了维护守约方的权益,也可以解除已成立但是未生效的合同。合同当......


·个人在拾得遗失物属于原始取得吗
      个人在拾得遗失物属于原始取得吗不是,失物是在原物主不知情的情况下,也就是并非主动遗失的的东西,拾得者对遗失物取得,而以上规定如果遗失物确实无......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的内容范本是怎么样的?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的内容范本是怎么样的?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的内容范本是怎么样的?甲方(承让方):乙方(承包方):为发展村庄经......


·企业聘用员工时需要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企业聘用员工时需要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若是以后相产生纠纷,劳动合同也是一个重要的证据。但是有的公司为了不缴纳社会保险等......


·房产过户原房主来不了怎么办
      房产过户原房主来不了怎么办一、房产过户原房主来不了怎么办?房产过户原房主来不了的话可以委托别人代办,卖房子的时候,出卖人是可以委托他人代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杨晗璐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5996265110
15996265110
点击这里给杨晗璐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